風評:政府可槍斃UBER,但別胡搞「台版UBER」

2016-07-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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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在全球引發司機抗議,圖為日前台北計程車抗議Uber違法活動。(甘岱民攝)

UBER在全球引發司機抗議,圖為日前台北計程車抗議Uber違法活動。(甘岱民攝)

政府與UBER(優步)協商難有共識、小黃司機凱道強烈的抗議,投審會已放話表示「可能撤銷UBER投資許可」,這無異是「槍斃」UBER在台營業。如果最後是此結果,坦白說,讓人遺憾、但又不得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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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被視為「分享經濟」的代表作,它堪稱是新創事業的「奇葩」;2009年才成立,搭上分享經濟的颶風乘風而起,短短幾年就擴展到全球近300個城市,公司的估值從2013年的35億美元,2014年6月跳到170億美元,現在已達620億美元,谷歌風投甚至認為UBER長期的估值可達2000億美元。其成長之快絕對是「奇葩」。

更「奇葩」的是,從來沒有一家新創企業如UBER一樣,在全球各地與既有業者爭鬥不已,引來不少抗議─如果把此視為新舊利益者的爭戰也罷,但UBER卻也同時與各國從中央政府到城市地方政府,爭鬥不休,完全拒絕被納入原有的體系中,也因此引來不少官司。

UBER的分享經濟原意應該是有車者分享其資源(車子與司機),再酌收費用,這種號稱是可以讓資源運用更佳的新經濟。但實際運作上,UBER司機其實多數就是「專業司機」,這已不是分享經濟了;而UBER拒絕納入既有體系,也就是說不被納入交通體制、拒絕繳稅─坦白說,雖然打著新科技、新經濟的旗幟,但如果UBER競爭的利基是建立在規避應支付的成本與稅賦,其說服力與社會支持力就大為減弱。

因此,雖然UBER的服務與品質確實得到不少消費者的肯定,也已養出相當多的愛好者,但在完全拒絕接受當地原有法規、悍拒納稅情況下,政府原採罰款方式,不過即使累積數千萬罰款了,UBER仍「不改其志」。交通部長賀陳旦上任初是採聯合地方政府鐵腕加強取締,顯然效果不佳、沒完沒了;這次拉經濟部投審會一起,祭出撤銷投資許可,這是一槍斃命的作法,UBER只能退出台灣、不能再營運了─台灣不是第一個逼使UBER退出的國家;如果UBER不能調整政策,未來可能在越來越多城市與國家喪失立足點。

不過,交通部說要用2個月推出「台版UBER」一事,就懇請交通部免了吧;交通部取締UBER、甚至建議投審會撤銷其投資許可,相信小黃司機們已是感激涕零、民無能名了,就別再說什麼推出台版UBER這種秀下限的話了。

官員大概以為所謂UBER就是搞一個叫車的APP,大家用一用就可以了。如果這麼單純,UBER估值那來數百億美元?台灣不是早就有這種叫車APP?台灣政府的「最低價決標」,大概找不到什麼好團隊作個界面好一點的APP吧?當然,更不必談包括數據搜集、分析能力、軟體整合等,交通部有多少能力作到、作好;如果這些後端最重要、最核心的事作不到,搞出APP也無實質意義。

政府搞出的僵屍APP應該夠多了,交通部實在不需要再為這個僵屍APP大隊添加生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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