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下令暫行限制小紅書1年,其政策邏輯自相矛盾,也毫不在乎。政務次長馬士元一方面指稱,小紅書的資安檢測不合格、個資疑似回傳中國、涉詐案件增加、不配合政府溝通;另一方面又坦承,現在案量相對不高,僅憑「預判」未來風險就大動干戈,將其列為「緊急事件」處理。把「預判風險」硬套「緊急事件」,形同把臨時條款當作常態治理工具。
雙標「詐防」,「風險」莫須有
根據內政部數據,小紅書近2年涉詐案1706件、損失2.4億,相對其他平台(Meta、Google、Line、Tiktok),小紅書案量、財損,都遠遠不是最高的。所謂「緊急事件」,應是當下已無法控制的失控狀況,而非對未來的假設推演。若真依《詐防條例》第42條啟動「緊急處置」,為何選擇小紅書,而非對詐騙量最大的平台開刀?
內政部引以為傲的「打詐合作機制」在Meta、Line等平台運作良好,宣稱已見成效。若成效卓著,為何不以相同標準要求小紅書改善,而是選擇一刀封殺?同樣是境外平台,一邊是協商合作、系統下架,另一邊卻是直接斷線封網,雙標態度昭然若揭。
從數發部網路詐騙資料顯示,Facebook詐騙占比超過7成,Threads和Instagram合計占2成,但「小紅書」佔涉詐總案例微乎其微。賴政府對Meta等西方平台束手無策,卻對來自中國的小紅書祭出重拳,完全不符比例原則,暴露所謂「綠色執政」實為「選擇性正義」。

見紅就封,反中急先鋒
內政部「見紅就反」的政治本能,從陸配、路名更改,到現在的小紅書,反中邏輯幾近歇斯底里。這種做法無非是為了鞏固「基本教義派」選民的認同。陳水扁時代是「去蔣去中」,針對的是國民黨與中國歷史符號;到了賴清德時期,則直接將中國列為「敵對勢力」,將任何紅色符號都視為罪證,用「打詐」為名掩飾封鎖民間接觸中國平台的政治目的。
內政部儼然成了「小警總」,其政策指導原則就在於:不讓台灣接觸大陸資訊、不讓台灣進入大陸社群、不讓台灣人碰到大陸資金。從限制陸配參政權,到改路名、禁平台,內政部長劉世芳化身「反中急先鋒」。現在甚至暗示反對封鎖小紅書者是詐騙幫兇,只要質疑政策者立場與民進黨不一致,便立即打成「中共同路人」。
自設鐵幕,防民不防賊
「超前部署」成了封鎖的藉口,小紅書的禁令不只惹怒300萬愛用美妝的年輕用戶,也搞掉一眾微商的生計。真正的問題是:到底對「打詐」效果有多大?是真正打擊了詐騙,還是封了台灣人民的言論與資訊自由?老實說,真正專業的詐騙集團,早就大量使用加密通訊、暗網、境外平台,不會因為封一個小紅書就「坐以待斃」。
其實,小紅書不僅是社群平台,亦是很多台灣人觀察中國社會、了解中國年輕人、做輿情研究的重要窗口。一刀切之下,也同步切斷了台灣民間對中國底層社會的觀察路徑。這在政治效果上,是把自我囚入訊息繭房;實務上更可能逼使用者轉向VPN與灰色管道,反而讓執法機關更難追蹤IP、追查詐團行跡。
事實上,內政部援引《詐欺防制條例》第42條,將小紅書列為緊急事件加以封禁,無異於變相復活早年遭民意反彈的《數位中介法》。當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推動中介法,因涉及過度網路管制而草草收場。而今民進黨換套劇本,以「打詐」為名,對中國平台祭出最嚴厲手段,實則不經立法、不經公開審議,濫用行政權擴權築牆,打造台版的「網路長城」。

內政部一面把小橘書(新版全民國防手冊)奉為「葵花寶典」,一面封禁小紅書,說它不配合落地,未在設立台灣公司及代表,將其視為「洪水猛獸」,欲除之而後快。但在實務上,那些按照內政部遊戲規則的臉書等社群平台,詐騙案卻層出不窮,抓不勝抓。
大夢初醒,重返解嚴前
馬士元說要對小紅書「超前部署」,就像預知犯罪的神諭者,對小紅書重拳出擊,卻拿不出具體數據、明確程序佐證。內政部用了最強的法律武器,卻端不出相稱的數據與正當的程序。一方面說案量低、屬預判風險,另一方面卻啟動「緊急機制」全面封網;一方面批評其為境外平台不可控,另一方面對美韓平台卻不聞不問,處處體現雙重標準。
電影《大濛》有句名言這麼說:「時間過去,有些事也會過去,但有些事不會改變。」回想尹錫悅烏龍戒嚴之際,民進黨對其高聲附和。如今,黨國不分的賴清德政府又祭出雷霆手段打擊小紅書。只是,打擊小紅書未必見效,卻先直接打擊了台灣引以為傲的「法治與言論自由」。只是為了「莫須有的」政治敏感理由,民進黨便能任意量身定做出一套「臨時條款」來對付一個中國社群平台。這讓我們幡然醒悟:民進黨執政後,原來,「有些事不會改變」;原來,一覺醒來,又回到了解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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