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藥是救命丹?害人毒?談巴拉刈問題

2019-06-25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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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指出,巴拉刈是非選擇性藥物,殺草的同時可能觸及蔬果,殘留與否,引發安全疑慮。(資料照,取自Lordcolus@flicker)

文中指出,巴拉刈是非選擇性藥物,殺草的同時可能觸及蔬果,殘留與否,引發安全疑慮。(資料照,取自Lordcolus@flicker)

日前韓國瑜市長在雲林造勢大會上,脫口而出的「巴拉刈問題」,引發激烈的論戰,不少人極力反對巴拉刈的使用,反對理由不外乎其致命性、殘留問題,反對者多為第一線醫護人員。其實農業用藥的使用,與食安息息相關,也與用藥安全有些許關係,不妨就從這兩方面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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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只要不能吃下肚的東西,定會於外包裝上加註警語,像是「不可食用」、「小心皮膚接觸」等,浴廁清潔劑之類的經常可見;有些常用品因使用太頻繁熟悉,即使不寫,也不會有人想拿來飲食,像是洗碗精、洗手乳等。這些東西不小心吞下或接觸到眼睛,會不會造成傷害?會!但我們要不要使用?幾乎每天都使用。所以,攝入體內而有疑慮的原因,究竟是它本身的傷害性使然,還是使用者用法使然?

《周禮‧天官‧醫師》:「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共醫事。」古人即有「藥常多毒」的概念。一般常備藥物,或者營養品,也會加註使用警語。有一個網站非常有趣又好用,叫做「國家網路藥典」,舉凡各式各樣醫院可以拿到的藥品,均可在此查詢。每一種藥品的介紹,必定有「副作用」欄位,那各式各樣的副作用,看了都不禁懷疑:我是在治病,還是在製造另一種疾病?其實,只要在醫師指示、安全使用下,這些副作用都不是太大的問題,不是嗎?若有心害命,任何藥品均「多食無益」,都有傷害性。所以,藥物的使用,跟農業用藥的使用,是不是一樣的道理:傷害性與使用法的問題。

巴拉刈是非選擇性藥物,殺草的同時可能觸及蔬果,殘留與否,引發安全疑慮。殺草劑不只巴拉刈一種,且各式農藥,不小心吃下去要不出事也難。食藥署「FDA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的整合查詢服務網站,查詢到種蔬果藥物殘留量,不乏殺草劑、殺蟲劑、抗菌、除黴劑的殘留標準,部分蔬果殺草劑殘留量可達2ppm,殺菌劑可達20ppm。或說:「經充分清洗後無安全疑慮。」巴拉刈若有殘留,是不是也可以「充分清洗後再食」?如果任何藥物殘留累積量到一定程度就會危害人體,今日抨擊巴拉刈,豈非五十步笑百步?

此外,醫界因親見誤食巴拉刈的人的痛苦模樣,深感無力回天的懊喪,所以大聲疾呼要禁絕巴拉刈。前面已經說過,殺草劑不是只有巴拉刈,任何藥物都有使用不當的危險性,有利必有弊的兩難,任何人都感到糾結。但這其實反應的已經不只是安全問題,而是背後更大的民生經濟問題。試問,當醫院推薦病患使用自費耗材或藥品時,請問健保給付者是出了甚麼問題?自費者是否較好?

是否仍有人在選擇健保給付者?使用的原因不外乎經濟負擔不起。不得不稱讚國內健保制度造福很多人,但也不得不皺眉國內很多人混淆需求者與不必然需求者的想法。醫界如此,其他事情亦然。

如果有更好更有效安全的選擇,大家都愛用;有害之物,在一個號稱已開發的國家,當然必須改善、禁絕。但改良方式是甚麼?我們只看到政府假藉食安、藥安的「貼心」來阻絕部分農業用藥,卻允許其他農業畜牧用藥的殘留量提高。或稱許多國家已經禁用,那麼我國提高部分藥品的殘留標準,要不要也跟這些國家比一比?昂貴的農藥提高殘留量,美化它的合理性,難道就沒有危險性?農民需要的是可以負擔得起又能有相對應效果的農藥或輔導機制,顯然地政府的作為,是剝奪民利又推卸責任的行為。

強烈反對,只因有人拿來自殺或誤食,交通事故、一氧化碳中毒致死,是否就不要出門、使用瓦斯?止痛藥吃多了都損壞肝腎,安眠藥也可能被非法利用。或許反對者會說:沒禁用的沒有快速致命性。人命之可貴,可用速度快慢來決定?長期以來農民都是社會上最辛苦的一群,政府不善盡輔導之責,只會在這種事情上,以致高點批判底層百姓,刻意代風向誤導,而不是宣導正確規則,此作為實不可取,也更凸顯民生治理的缺失。

*作者為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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