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關鍵條文朝野協商均無共識 蘇嘉全:周五列第一案處理

2019-05-14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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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長蘇嘉全裁示,周五第一案處理3個版本的同婚專法草案。預料將上演表決大戰。(資料照,蔡親傑攝)

立法院長蘇嘉全裁示,周五第一案處理3個版本的同婚專法草案。預料將上演表決大戰。(資料照,蔡親傑攝)

立法院今(14)日針對3個同婚法案協商,由於為反同婚團體提案的藍委賴士葆,一開始就表明全數條文都有意見,最後協商未有任何結論。各黨團僅在部分行政院版和林岱樺版相同文字的條文「建議通過」,以及林岱樺版第8條的防偽條款「建議不予採納」。立法院長蘇嘉全最後裁示,本周五(17日)院會處理草案,列為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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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的程序委員會討論17日院會議程,民進黨團也建請將3版本同婚專法草案,列入討論事項第一案,各黨團無異議通過。

上午協商到第15條,各黨團有共識部分,僅第12條建議以政院版通過,以及林岱樺版第8條防偽條款,建議不採納。其餘關鍵條文,諸如草案名稱,同性關係是以「同性婚姻」、「同性家屬」或「同性結合」締結,均無法取得共識,保留至院會處理。

下午協商,也僅有第17、18、21、25條,同樣因不同版本文字相同,同樣「建議通過」,其餘條文一律保留。政院版第20條攸關收養部分,行政院版僅允許同性「繼親收養」,尤美女、林昶佐等立委認為無法保障目前已存在的同性家庭,但法務部則認為若牽涉國外人工生殖等議題,較為複雜,建議同婚收養先開放一部分,該條條文最後保留。

時力黨團另提案修正盼將中港澳及外籍人士納入同婚的部分,在溝通後,林昶佐表示願修正先排除「兩位外籍同性人士可來台登記」的條文,其餘保留處理。

全條文都討論過後,並無法做成任何黨團協商結論,蘇嘉全也裁示,周五第一案處理3個版本的專法草案。不過由於各黨團或立委達到連署人士,都可再提出修正動議,預料將上演表決大戰,院會也仍需要再協商如何當天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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