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批評中國NGO管理法 北京:偏見、不實指控!

2016-05-0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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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磊形容聯合國的批評是「偏見」和「不實指責」。(BBC中文網)

洪磊形容聯合國的批評是「偏見」和「不實指責」。(BBC中文網)

中國政府對聯合國批評中國一項有關管理外國非政府組織的新法律作出回應,形容聯合國的批評「充滿了對中國的偏見」,是「不實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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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個星期以147票贊成、1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了一項《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賦予警察針對外國慈善機構的廣泛權力,並且禁止這些組織在中國招募人員和集資。

在中國活動的外國非政府組織大約有1000個,其中包括「拯救兒童」組織這樣的發展慈善機構,以及諸如「綠色和平」的遊說組織等等。

聯合國人權特別報告員指出,他們擔心中國的這項新法律的涵蓋面廣泛和含糊的條款,以及賦予當局的自主決定授權可能使法律受到利用,成為恐嚇和鎮壓異議觀點的工具。

他們在報告中指出,新法律將帶來「破壞性影響」。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星期三(5月4日)就此發表談話說,「中方對人權理事會有關特別機制的幾名所謂專家發表的言論表示堅決反對。」

他說,「相關言論充滿了對中國的偏見和不實指責,是對中國立法主權和內政的粗暴干涉,我們要求有關人員立即撤回不負責任的言論。」

洪磊還說,「中方制定《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的目的,是依法保障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華活動合法權益,讓他們更好地融入中國經濟社會建設進程。」

(編譯:躍生 責編: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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