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曹興誠都是大陸投資的受害者,曹因對大陸失望而支持台獨。我從不主張台獨,因我清楚台獨將造成兩岸的歷史悲劇。但我堅決主張,毋論兩岸未來發展如何,大陸的行政與司法,必需公平的對待台灣人民。本文所述,是我三十年來的大陸血淚經驗,習看完後,可知道台灣企業家和知識份子心中所想,和國台辦給他的報告會有一定落差。
籲請兩岸領導人先擱置爭議,親自關切大陸受害台商,絕非小題大做,因為許多受害台商正面對大陸有權勢的貪腐者利用行政和司法不公不義的迫害,已走頭無路。
我認同習近平日前在中共建政77周年的談話:「兩岸要深化交流合作。」但是,深化交流要有真心,而國台辦正反向而行,對交流之後受到傷害的台商不聞不問,可憐台商求助無門!
我擔任過台灣最大科技產業公會電電公會等三個大工商團體理事長,1989年起在大陸投資,見過江澤民總書記、李鵬總理、三位副總理、人民銀行行長、國家計委以及許多中央和地方官員,算是對大陸比較瞭解的台灣企業家。
而我恰恰又是投資大陸受到迫害的台商,為了求助,與歷屆國台辦主任都有接觸,由於與國台辦的多年淵源,除非是面對迫害已走頭無路,不會去責難國台辦和宋濤。我認為,眼前國台辦的對台工作出現嚴重危機,其重大缺失有二:
其一,兩岸交流只重風光表象,對受害台商不聞不問,台商投資十年下降九成,眼前逃離大陸猶恐不及
我看宋濤在魯台會大力鼓吹兩岸交流,說山東鼓勵台商投資;魯台會之後有贛台會、有前行政院長劉兆玄出席的京台科技論壇,國台辦都賣力演出,他們也許認為,舉辦兩岸交流活動,符合中央政策,就是國台辦的成績。
可是,台下受邀出席的台商,撐場面或順道旅遊者居多,鮮少會有投資意願,因為已投資大陸受迫害的台商太多,而宋濤對受害台商的求助總是能躲就躲,或視而不見,他似乎認為台商受害與國台辦無關。因此,也間接鼓勵中央或地方貪腐者,認為台商無所倚靠,可欺;台商心都寒了,眼前逃離大陸猶恐不及,遑論投資。
我們讓數字說明真相:2016-2018年,台商平均每年投資大陸約91.4億美元,至2026年1-7月只剩5.73億美元,全年預估約9.5億美元。十年衰退近九成,何以致此?台商對大陸投資的安全保障失掉信心是主因。
其二,兩岸投保協議並未終止,國台辦卻自廢武功,不問台商死活
我近日在台北參加一場由經濟部委託舉辦的「受害大陸台商座談會」,這場活動是停辦十年後首度恢復,場景的哀淒與國台辦山東、江西、北京那幾場的風光有如天壤之別,與會台商個個面容憔悴述說其悲慘際遇,有人甚至喪失活下去的勇氣。其實,每一個受害台商身後都還背負著一群苦難無助的受害股東和其家庭,我不明白為什麼國台辦要自廢武功,無意為這些苦難的台商主持公道?
前幾任國台辦主任像王兆國、陳雲林、張志軍都把保護台商生命財產的安全當做第一要務;2016年以前,依據兩岸簽定的海峡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國台辦協調局每三個月派人到台灣,和經濟部投資業務處(後升格為投資促進司)逐案檢討受害台商投訴案件的處理進度,兩年間解決了近兩百件(約佔65%)投訴案件,台商銘感至深。
2016年以後,蔡英文對92共識無回應,大陸停止兩岸政府交流,這是失策,因為實際受害的是大陸台商,而不是民進黨政府;當時投訴案件仍有80餘件未及處理,十年下來累積恐逾千件,皆已求助無門,受害台商哀鴻遍野!
但兩岸投保協議並未廢止,政府管道不通,包含我在內很多受害台商透過國、親政黨管道請國台辦繼續協助,劉結一表面關切,但不作為,台商保護出現破口。到宋濤接任,連對受害台商表面的關切也不演了,台商處境更嚴重惡化。
以下所述都是我所親身經歷,文責自負。衆所週知,1992年,我擔任工商建研會理事長,應國台辦之邀,帶領300位台灣企業菁英訪問大陸,李鵬總理接見;我提出制定勞動法、台商投資保護法、允許台資銀行到大陸設立分行以服務台商等多項建議,他都正面回應。當時,兩岸媒體都上頭條。
我甚至告訴李鵬,文革十年的教育斷層,致使大陸人民缺少倫理和法治觀念,企業員工不好管理。而我們在台灣,小學讀「公民與道德」、「生活與倫理」,知道禮義廉耻、四維八德、尊師重道、守法守紀...加上民族勤勞、誠懇的本質,這些對經濟發展都至關重要;我建議大陸加強歷史、文化、人文、法治的教育,李鵬提筆一一記下;我相信,這應是兩岸自1949年分治之後最真誠的深層對話。
1966-1976年,文革十年浩刼,中國千瘡百孔;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鄧小平力主改革開放,之後,卻遭到保守勢力的反撲;1985-1992年,台美貿易逆差,美國以301法案逼迫台灣,台幣升值近40%,台灣外銷產業幾乎全面外移,大陸成最大受益者,美國無心插柳,中國柳卻成蔭。可是中國當時政策不明、法不完備、百廢待舉,台灣企業界和知識份子都很憂心大陸會走回文革老路,投資存在高度風險;所幸1992年鄧小平的二次南巡,堅持改革開放政策不變,當時大陸人均GDP約370美元,而此時台灣經濟已是亞洲四小龍之首,人均GDP10500美元,是大陸的28倍,吸收台灣經驗,對大陸早期經濟發展會有一定助力,我們樂見中國改革開放,我力所能及的提出建言。
但我沒想到,談話結束前,李鵬竟公開邀請我「帶領台灣企業家在北京做一台商的示範投資」
我看他神情嚴肅,不是隨興提起,且當時鄧小平是中國經濟總舵手,借重台商投資,應是中央決策,我一時難以回應,會後,與會企業家認為,既是總理公開的邀請,不能不給面子,於是由我發起,數百企業家捧場,加上民間投資者共有1650人參與,初期投資總額是1.1億美元,在1990年代是較大的投資。早年台灣人民相信大陸政府的保證,誰也沒想到日後會付出慘痛代價。
1997年,西陵北京合資公司在東三環12萬平方米(4萬坪)土地被周永康貪腐團夥和有權勢的紅二代強奪,我依照國台辦指示,提請商務仲裁,結果商務仲裁贏了,周永康團夥卻不履行執行,之後,再盗取我(合資公司董事長)和合資公司圖章,分五年做假帳,謊稱已經履行執行,誣指我已收到錢,又自己用掉了。我只好再打執行官司,所幸,那五年我人在台灣,也未接觸過做假帳的會計,2013年,北京市高院查明真相,終審裁定商務仲裁裁定必需執行。豈料,權勢日大的周永康團夥竟指使最高法院,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發函執行法院「本案不必執行,逕行結案」,以一紙函件就否定了北京市高院的終審裁定,其過程無法無天,駭人聽聞!我和1650個受害股東,迄今分毫皆未取回。
這就是中國的司法,和我一樣受害的台商很多,可惜國台辦報喜不報憂,習近平並不知受害台商慘狀。
我不能愧對1650個受害股東,為了和周永康貪腐團夥打官司,我曾隻身長居大陸13年,吃了至少幾千包泡麵;歷經心酸血淚的訴訟過程;對大陸政治也有極深刻的瞭解。
在確認官司贏了卻無法執行之後,我不得已只好返台向馬英九總統求助,馬接到我的信後,立刻指示行政院和陸委會全力協助解決,可惜一時難有成效,此時一位大陸中央高層領導私下告訴我,牽涉到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案子,國台辦恐無力協調,必需要呈報中央領導才能定論;且北京西陵受周永康貪腐團夥迫害的故事也非三言兩所能說清,我因此寫了一封「給習近平總書記的求助函」,在馬習會前,請陸委會轉交馬英九,請他利用晚宴時向習近平「提醒」,以我的案子為例,請習關切台商在大陸面對的司法困境,周永康的貪腐,不能由台灣人民買單。
我長期觀察習近平,知道他熟讀歷史,仁民愛物,嫉惡如仇,不畏權勢,是對中華民族復興有使命感的知識份子;且他在18大宣示「反腐敗,依法治國」;我深信只要他知道周永康團夥的惡行,一定會要求大陸司法公平對待台灣人民,而且對馬英九會更加敬重。
可惜馬英九沒有轉達,馬可能是認為與習會面是他人生的高光時刻,談大陸台商受害,怕破壞氣氛。我認為,這是馬此生重大的錯過,其實,馬習會並無助於馬的歷史評價,習是務實的人, 如果馬習會後,習近平知道台商在大陸受到新權貴和貪腐的紅二代的欺壓,能著手整頓,讓中國的司法能以公平與正義對待台灣人民,此不僅能強化兩岸人民的互信與感情,對馬和習的歷史評價都會加分。
馬卸任後,大陸對他仍禮遇,當時台灣能與習有溝通管道的人並不多,我認為馬仍然適合轉交我寫給習近平的求助函,我曾聯絡馬英九基金會,接電話的人說我只能和蕭旭岑談, 我苦笑,蕭能代表馬嗎?他如何能轉達我給習近平的求助函? 馬一生遭致許多誤解,應和他的用人有關。
連戰是另一位能與習溝通的國民黨大老,我也曾聯絡張榮恭請連協助,他沒有請示就說:「以連戰的高度,不適合介入單一個案。」我雖然曾擔任台灣最大科技產業公會電電公會理事長,除了自己,也背負許多受害會員的期盼,此時也只能摸摸鼻子知難而退。
這就是受害台商的困境,民進黨把兩岸不溝通的責任推給「中國」,國民黨高層能見到習近平的人不願為受害台商伸張正義,而有幾位關切台商的前主席卻見不到習。反之,昔日不理會受害台商的馬、連幕僚,如今卻佔著國民黨高位,不管受害台商心中的痛,忙著兩岸交流,國台辦樂得粉飾太平。
宋濤經由不同管道應已多次收到我寫給習近平的求助函,但他沒有轉呈,他上報給習的應是「兩岸交流熱絡,台商感恩戴德。」實則受害台商心中淌血!

其實,受害台商問題是否能解決,往往取決於兩岸政府和執行者的決心與態度
2015年,我的案子曾出現一線曙光,幾乎解決。當時我正在大陸為和周永康團夥的官司焦頭爛額,有一天突然接到國民黨秘書長李四川 (朱立倫主席的第一任期)的來電,我之前不認識他,他聽說我北京受害的案子,問我能否回台,他想瞭解一下案情。
我立即回台說明,之後,他專程到大陸,轉交我寫得習近平的求助函給國台辦,張志軍把函轉發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收到函後非常緊張,立即邀我到北京,承認錯誤並承諾會儘快解決。可是,當他們知道國台辦並沒有將我的求助函上呈給習時,此時周永康雖已入獄,但他留在最高法院的人馬立刻反撲,本案臨門一脚,幾乎解決,可惜又被周永康在最高法院的殘留邪惡勢力擋下。我在想,為什麼張志軍發函給最高法院卻未上呈給習近平?國台辦離中央有多遠?這是大陸應思考的問題。
之後,吳敦義擔任國民黨主席時,也很關心台商,曾多次派副秘書長周繼祥到大陸,催促國台辦儘速處理我和其他台商受害的案子,如前所述,劉結一表面重視,但無實際作為,我和周繼祥一起去過北京,國台辦的人要我再忍忍,我明白因為當時貪腐的紅二代氣焰囂張,外交系统出身的人,調派國台辦只當自己是過客,不會為了台商權益去向有權勢的新權貴或貪腐的紅二代討公道!怕誤了自己的前程。
到同是外交系統的宋濤接任,更是受害台商悲劇的開始,宋濤可能不知有「兩岸投資保障協議」,認為對台工作就是搞交流和統戰活動,殊不知台灣知識份子和企業家最在意的是大陸政治的清明和司法對台灣人民的公平與正義,雙方的思維有嚴重的落差。
他上任時,習近平的「反腐敗,依法治國」已經執行多年,拿下不少貪腐大老虎,大陸由江澤民時代舉國上下貪腐成風,不以貪腐為耻,地方辦事,常需「提錢來見」,到此時政治已逐漸清明,貪腐者不敢明目張膽,周永康貪腐團夥氣焰也不再猖狂,我認為解決我的案子的時機應已成熟,於是發函給國台辦,請求對北京西陵受迫害案件繼續協助解決,宋濤無回應;我在風傳媒語氣平和的提醒宋濤「大陸司法對台灣人民不公不義絕非小事,請其關切」,宋濤仍坐視不理;兩岸企業家協會(理事長前行政院長劉兆玄)因我曾擔任工商建研會理事長,且本投資案為李鵬總理公開的邀請,因善意支持投入而受害的台灣企業家為數衆多,曾發函國台辦請求協助處理,宋濤仍不回應;我甚至透過國民黨鄭麗文主席反應,也感謝鄭麗文回覆已轉達,但宋濤仍裝聾作啞;國民黨副主席李乾龍認為本案受害台商太多,表明願親自陪我跑一趟大陸,請國台辦儘快解決,或至少討一個説法,宋濤仍不吭聲。
國共兩黨交流本應對等,宋濤壓下鄭麗文傳褫給習近平的信息未上報已是嚴重的越權和失職。我寫給習近平的求助函,苦等12年,還轉不到習近平手上。
至此,我認為受害台商已無需隱忍,我的1650個受害股東,每一分錢都是台灣人民的血汗,沒有理由替周永康的貪腐買單。我的股東除了幾百位企業家,更多的是退休的軍公教人員,以其退休金投資的,如今都年已老邁生活無著,有的含恨以終,周永康貪腐團夥認為台灣人民可欺,拖到老死案子就會自動消失,但我誓死為他們討回公道!
他們本來對大陸友善,受害之後,對大陸心中有怨,在台灣民間不斷傳播,國台辦就是辦一萬場兩岸交流,其成效恐怕也抵不過本案對兩岸人民的互信與感情所造成的傷害。
我在想,宋濤不想或無能解決受害台商的問題,又不願上報中央,他心裏到底在想什麼?
合理的推論是「他不願為了台商權益,去得罪有權勢貪腐的紅二代和新權貴」。台灣知識份子和企業界認為國台辦對台工作有偏差,也許宋濤適合外交的殺伐果斷,但對台工作不是外交,國台辦應落實習近平宣示對台工作的「三個融合」。
擱筆之際,我給賴清德一點建議,對習近平提出三點呼籲,給鄭麗文一點提醒。
給賴清德的建議:請陸委會不要忙著跟大陸吵架,先務實的關切受害台商權益
請賴清德公開呼籲大陸,受害台商無辜,請先擱置兩岸政治分歧,重新啟動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的執行,恢復國台辦與台灣經濟部定期檢討受害台商投訴案件的處理進度;請大陸關切受害台商的困境,中國的司法必需公平的對待台灣人民。
受害台商對習近平的三點呼籲:
一. 請習近平親自關切,落實台商保護,要求迫害方限期與受害台商達成和解,得減免其刑,否則依法嚴辦
習近平的親自關切,對有權勢的迫害方會有震懾效果。多數迫害方事涉貪腐或暴力,但是台商在意的是儘速追回財物損失。至於迫害者是否涉及貪腐和其它刑責,此屬大陸內政,多數台商無意深究。
迫害方在一定期限內履行司法裁定的執行或與受害台商達成和解的,得減免其刑,如此應可以在短期內解決大量台商受迫害案件。對頑抗的迫害者,請最高法院和國台辦嚴肅依法究責。
二. 請恢復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的執行
國台辦應公開宣示恢復接受台商投訴,並與台灣經濟部定期檢討受害台商投訴案件的處理進度。
三. 國台辦有責無權,建議大陸在最高法院設立「涉台案件處理小組」,專責處理台商受害案件
國台辦是受害台商投訴案件的協調單位,而不是處理案件的權力單位,面對中央或地方有權勢的貪腐者以行政或司法欺壓台商,國台辦往往有心無力,導致貪腐者認為台商可欺,台商處境日益困難。
因此,由大陸中央在最高法院設立「涉台案件處理小組」,配合國台辦,專責追蹤處理台商案件實有其必要。
給鄭麗文的提醒:如果國台辦依舊對受害台商不聞不問,請暫停兩岸交流
我對國民黨鄭麗文、吳敦義、朱立倫、李四川、親民黨宋楚瑜等人過去不遺餘力協助受害台商表示感謝;我們肯定鄭麗文在兩岸風雨飄摇中與習近平建立了溝通管道。
我們支持兩岸交流,但我呼籲國民黨和所有台灣民間團體,如果宋濤還是只重交流的虛假風光表象,而對交流之後受害的台灣人民視若無睹,我建議暫時全面停止兩岸民間交流,以引起大陸中央關切。我們也相信習近平在瞭解真相後一定會做妥當處理。得如此,是兩岸人民之幸! (相關報導: 劉大年觀點:在變局中重新思考兩岸經貿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西陵電子創辦人,曾任電電公會、工商建研會、青創會理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