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教年改:被汙名化的改革與新貧階級的誕生
2018年6月公教被汙名化「米蟲」、「肥貓」等標籤之下,年金改革正式上路,改革公保「18%優惠存款」一次歸為0%,並設計極其殘酷的「10年所得替代率遞減條款」(從75%逐年降至60%)。當年暨南大學退休校長李家同收到退休所得重算處分書後,發現自己被砍了4成,感傷頗有「晚景淒涼」的感覺,當時「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副召集人林萬億對他所得,進行試算並反譏,稱他10年緩降後仍有67.000元,比起廣大年輕勞工的22 K,應該知足,強調不至淪為「下流老人」。
事實所得替代率若是真的全部降至60%,將有超過55%的基層公教退休人員(如基層課員、警消、中小學教師、)的月領額,在扣減後,直接逼近甚至跌至法定的32,160元樓地板,惟這幾年通貨膨脹劇烈、醫療開銷激增,根據115年度台北市中低收入貧窮戶標準已經提高為(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的20,744元1.5倍) 31,116元;另外依據衛福部公告,台北市每戶扶養親屬兩人的「必要生活費用」為58,000元。使基層公教退休人員成為社會救助門檻的「台灣新貧階級」,而領取公教最高薪資的大學校長,退休金也僅夠基本生活費,真的是「晚景淒涼」。
事實上,因為公教改革針對性強,公教裏薪資最高的財政、經濟部事業單位、中央銀行等用人單位,都沒有被列入改革;更諷刺的是,隨著勞保年金投保年資與平均薪資的拉高,當前已經有高達15萬勞工的月勞保年金,超過了公教人員32,160元的樓地板。另外,政府各單位投保勞保兼具公務員身份的技工、工友、司機等勞工,其月退休金都比他在職時的長官科處長級更多,這種「社會福利金高於法定退休金」、「基層勞工高於行政長官」的畸形現象,揭示了年改論述的根本謬誤,這在法治國家中無疑是一大醜聞。
二、「公教年改」數據比較的謬誤:刻意隱瞞勞工的「雙軌退休制度」
當年蔡英文政府在推動年金改革時,其核心論述是建立在一個完全不對等的比較基礎上:輿論長期聚焦於「公教月退金」與「勞保年金」在絕對金額上的差距:「公教退休動輒拿五、六萬,勞保年金平均卻只有一、兩萬」。這種論述在統計學上,是一場訊息不對稱的精心欺騙。它刻意隱蔽勞工「雙軌制」全貌,是一個在「制度設計」上,極不誠實;在「政治操作」上,卻可以挑動仇恨極高效的「結構性謊言」。
事實上,台灣的勞工退休保障與公教人員一樣,本質上都是「雙軌制」:
•勞工階層:保險(勞保)+ 退休金(勞退新制或舊制)。
「公教年改」去脈絡化的對比,刻意隱瞞了以下三個核心事實:
(一)、扭曲勞工的所得替代率:如果我們科學的進行實質替代率試算,就會發現:
在現行「勞退新制」下,雇主每月必須強制為勞工提撥薪資的6%至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若該名勞工同樣以45,800元薪資、工作30年,並依據2025年8月16日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黃司長所統計,個人專戶累積金額可能達到700萬餘元,既使在保證收益率只有1%~2%,退休勞工每月約可轉換領取15,000元至18,000元不等的勞退金。將兩者相加:勞保(21,297元)+勞退(約16,500元)=勞工實質月領約 37,797元。其實質所得替代率高達 82.5%!
3. 勞動部證實勞工所得替代率81.65%,公教為什麼必須砍為6成?
2011年1月14日前勞委會新聞稿標題為:「勞工工作年資35年,勞工退休金所得替代率約達八成」,報導內容:「自94年施行勞退新制以後,有關勞工退休金所得替代率估算如下,如以每年薪資成長率1%、勞工退休基金投資報酬率4%、平均餘命20年之假設前提下,勞工工作年資35年之退休金所得替代率約為27.4%。另勞工保險自98年1月實施年金給付制度,每年所得替代率為1.55%,保險年資35年者之所得替代率為54.25%,兩者合計勞工退休時所得替代率約達81.65%」。
2025年8月16日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黃維琛表示:「以一名35歲、月薪4萬元的勞工為例,試算若現在開始每月自提繳工資6%退休金,經過30年至65歲退休時,個人專戶累積金額很有可能達到743萬餘元」,得到證明。
(二)、勞動部勞退專戶無法發揮年金化的長期保障功能,高達99%勞工選擇一次請領:
截至2026年7月底,新制勞退基金規模為5兆9,719億元,舊制勞退為1兆1,623億元,整體勞動基金總規模達9兆827億元,2005年勞退新制開辦,實施至今21年,總人數:約 1,310萬戶,總提繳人數:約786.4 萬人(平均月提繳工資為 48,555元)。個人自願提繳(自提)6%人數:154萬人,自提率約19%。由於政府勞動基金運用局歷年保證收益率過低1%~2%(僅等同於當地銀行兩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高達99%勞工,選擇了「一次請領」,而非按月提領。
事實上,年改七年新制勞退基金平均收益率高達9.55% (11.45%+6.94%+6.66%-6.67%+12.60%+16.16%15.60%÷7),而非法定的1%~2%,民進黨不肯承認是自己管理勞退基金無能,反而將基金制度缺陷悲劇,轉嫁成公教人員的罪惡。當勞工將數百萬元的勞退金一次領走後,每月固定收入就只剩下「勞保年金」,導致統計數據上,勞工的「月領」顯得極低,這絕非公教人員領得太多,而是勞退專戶無法發揮長期年金化的保障功能。
公教人員的退撫基金,是公教人員在職時扣繳高額自付額(自付35%,政府負擔65%)所累積的成果,本質上是「延遲支付的工資」。相反地,勞工的勞保(自付20%,雇主70%,政府10%)屬於社會保險,具有所得重分配的功能。拿「社會保險的給付」去和「職業退撫基金」進行高低對比,在財政學上是完全不入流的「張飛打岳飛」。但民進黨正是利用了這種大眾對制度的不理解,成功形塑了「公教吃垮台灣」的集體錯覺。
三、民進黨虛構完全不可能實現的法律謊言:「要讓勞工領得跟公教人員一樣多」
民進黨在政治宣傳上最成功的惡意,在於一再向廣大勞工階層灌輸一個虛假的集體期待——「要讓勞工領得跟公教人員一樣多」。這是一個在法律與財政結構上完全不可能實現的謊言:
1. 民進黨「只提勞保、隱蔽勞退」,是「社會福利」與「退休金」本質上的錯置
當前15萬人勞保年金超越公教樓地板的現象,暴露了現行體制最深層的不合理性,社會福利金與職業退休金的本質錯置,退休金是國家作為公教人員的「雇主」,在僱傭契約中所承諾的勞動報酬的一部分。國家有義務維持這筆報酬的購買力與尊嚴感。而勞保年金則是社會保險,旨在提供全民基礎的防貧網。
制度類別 | 代表項目 | 核心本質 | 財務來源 | 法律關係 |
社會保險/福利 | 勞保年金 公保年金 | 風險分散、所得重分配、基本生活保障 | 勞資政三方提撥、國家最終支付責任 | 國家對公民的生存照顧義務 |
職業退休金 | 公教退撫、勞退新舊制 | 延遲工資支付、僱傭條件的一部分 | 雇主與僱員長期提撥累積 | 僱傭契約與信賴保護原則 |
2. 國家與勞工並不存在僱傭契約:國家的角色是「制度的建立與監管者」非雇主
公教人員與國家之間是「依法行政」的公法上職務關係,國家是公教人員的雇主。然而,國家與廣大勞工之間並不存在僱傭契約,國家的角色是「制度的建立者與監管者」,而非「發放薪資與退休金的雇主」。
勞工的真正雇主是各個民間企業與資本家。如果勞工要提升退休金,其核心焦點應在於如何強化「勞退新制」的雇主提撥率(例如從6%提高至8%或10%)、如何開放勞工自選投資組合以提升個人專戶收益,以及如何透過勞資談判提升在職薪資。
3. 民進黨轉移勞資階級矛盾,成為鬥爭公教的政治戲碼:
然而,民進黨政府不敢、也不願去得罪工商企業主與資方團體,採取了最廉價的政治手段:轉移階級矛盾。他們將原本屬於「勞方與資方」的階級矛盾,成功轉化為「勞工與公教」的群體對立。高喊「公教領太多,所以勞工領太少」,將公教人員形塑成掠奪社會資源的吸血鬼,這種論述讓大部分勞工產生了錯誤的期待,利用這種刻意製造的落差感,成功在廣大基層勞工心中植入了被剝奪不公平的感覺,迅速從「羨慕與妒忌」,質變為對公教階層的「仇恨與對立」,民進黨成功穩固了千萬勞工的選票,卻將台灣推向了社會撕裂的深淵。
四、結論:撥亂反正,執政黨應該放棄謊言治國,重塑誠實的財政與社會契約
事實上,「公教年改」之前,勞工與公教人員的退休金,法律上是同樣雙軌的制度,勞工與公教只要同薪資與年資,兩套制度計算岀來退休金是持平的。民進黨卻用虛假的數據,以背叛僱傭契約精神,進行一場刻意批鬥的「公教年改」。現在我們的勞工退休金基金1.100萬勞工參與,將近10兆規模,還固定分紅,但是民進黨卻說勞工只有勞保年金沒有退休金;民進黨說公保年金18%太高,需要一次歸0%,不然會虧空國庫;但是造成19兆虧損,真正有「世代正義」全世界最高保險年金利率的勞保年金,13.5%就不會太高,虧損政府一定要撥補…,民進黨永遠的雙標。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發布的最新世界經濟展望報告,2000–2025年,台灣實質GDP從約10兆規模翻倍成長至25.8兆,2026年台灣的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總額預計為 9,767.2 億美元,全球排名第 22 名;而名目人均個人所得為42,103 美元(約新台幣 135 萬元),接近OECD國家水準,比日、韓更是勝出一籌,這樣的經濟表現,我們執政民進黨卻說:「因為勞工的月退休金只有2萬,所以要砍公教人員月退休金4折,不然國庫會破產」,台灣如此優秀的經濟表現,這樣的論點恐怕是世界級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