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擬修工會法,把工會組織門檻從現行的30人調降,雖然政府有關單位已否認外傳要降為5人的說法,但調降已是勢在必行。
這個調降既無必要、對經濟與產業更無益處─甚至可能有害,但調降成為非作不可、勢在必行的理由只有一個:應美方之要求,而且白紙黑字的寫明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ART利於美國而不利於台灣的案例再添一例,賴政府把ART宣傳為談判大勝利的謊言再次破功。
依照我國現行的《工會法》規定,組織工會需要30人以上連署發起;這個規定其實就是形同排除30人以下事業單位,因為根本找不到30位員工一起連署發起。但以中小企業為主的台灣企業,在146萬餘家企業中,聘用人數未滿30人達143萬餘家,因此有97%的企業根本無法組織工會。
ART中要求台灣檢討組工會人數門檻,就是希望提高組工會的比率;在ART中未載明人數門檻,但近來傳出美方要求我國應把工會組織門檻降為5人,幾乎所有的產業界與學者都認為此調整勢必衝擊中小企業主的營運,特別是未調整「會務假」的情況下;官方則雖否認降為5人的說法,但也不明說要降到多少,不過調降是必然、而且「規定」要在5年內完成修法調降門檻。
工會文化盛行、工會強勢其實是一個兩面刃,正面看是勞工權益與薪資更受保障與提升,並因此對經濟體的消費有幫助,多少也對降低所得差距有幫助;負面看則是導致企業營運成本增加、管理彈性降低、甚至更難對企業與勞工作有效的管理,長期問題累積後最終讓整體經濟表現變差─著名案例就是上世紀80年代,美國雷根總統上台後擊潰「航空管制員工會」的大罷工,英國鐵娘子柴契爾夫人打敗英國礦工工會,這是工會勢力式微的轉折點。
因此,屈服於美國壓力把企業組工會門檻大幅調降,肯定不利於企業、產業與經濟;至於對勞工的利弊,從國外案例可看到,工會勢力過份的強勢與擴張,還是會傷害到企業本身與整體產業、經濟,最終勞工也是受害多於受惠。
坦白說,台灣現在的經濟與社會問題在:產業發展的嚴重失衡、進而拉大所得差距,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外在因素是科技戰與AI興起,讓全球對台灣的科技產品、特別是晶片的需求大幅成長;內在因素則是國內各項政策與資源長期向科技、半導體產業傾斜,顯然都與勞工組工會門檻高低毫無關係;現在搞修法大幅降低組工會門檻,對台灣經濟、產業發展毫無幫助,更完全談不上能「匡正」不平衡問題;為之無益卻可能存在風險。
一個國家法令規定組工會門檻的高低,當然是無庸置疑的「內政問題」,有無需要、該如何修改,國內企業、勞工一定比外人了解。但這次降低組工會門檻不是由國內發動,而是美國直接下令─而這也是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這是美國硬塞給台灣、且下令5年內要完成的「命令」。雖然這個世界應該早已習慣於美國對他國內政指點與干預、強以美國價值加諸於其它國家身上,但硬要他國接受這種肯定是「損人不利己」的條件,實在不知為何來。
或許,對台灣而言,可以自我安慰、也是「自我解嘲」說:因為台灣工會勢力較小、缺乏強勢工會傳統,因此即使組工會門檻放寬到5人,台灣工會勢力都「難成氣候」,也都不太會有實際影響。
或許,台灣也可以不要「太介意」、甚至無視台灣要配合美國要求修法的「干預內政」,因為,在ART中,其實早已充斥著類似條款:WTO對農產品是有特別防衛措施(Special Safeguard, SSG)徵稅的規定,這是台灣保護國內農產品的武器,但賴政府在ART中,對美國放棄SSG;國人最關切的牛豬禽進口,ART中要求「以美國標準為基礎」,賴政府犧牲主權、放棄監督權力,等於也犧牲民眾健康,這次的工會法只是「再添一例」罷了,至於強迫性質的投資與採購就更不在話下了。 (相關報導: 風評:賴政府對ART的謊言,原來是美國的「全壘打」 | 更多文章 )
下次賴政府要再大內宣說ART談得多棒、是揮出全壘打之流的謊言時,請先看看、想想台灣付出了多少代價、屈從多少美國無理荒唐的要求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