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台灣的離岸風電產業而言,今年應該算是一個「逆風年」:外商跑了、本土業者財務出包,回頭看當初整個離岸風電政策的錯誤與問題不少,只是,竟然無人需要為此負責。
今年2月由法國政府 100% 持股的能源巨頭:法國電力再生能源公司(EDF Renewables)決定止損退出台灣市場,終止「蔚藍海彰化離岸風電計畫」之行政契約;日前國內風電廠商也傳出「惡耗」:負責台電離岸2期風場的森崴能源,因為財務問題造成股票下市,因此原本承攬的又德風場就傳出需要國營事業入股接手才能繼續推動。
而在此之前,早已陸續有多家外商風電商撤離台灣:德國安能集團(EnBW)、萊茵再生能源(RWE),西班牙的貝富新能源(BlueFloat)與伊比德羅拉(Iberdrola),還有澳洲的科理歐永續能源(Corio Generation),算算今年法國能源的撤離台灣,還算是「跑得慢」的一家,因為其它外商從3、4年前開始就陸續離開,法國能源是第6家離開台灣的外商風電業者。
就如那句「幸福的家庭都一樣,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的名言一樣,每家懷抱發財夢來台淘金、最終挫敗撤離的外商,各有各的原因,從風電招標的國產化要求問題、到地方行政效率與回饋干擾,再到融資困難與併網延宕,當然,現在又多了供應鏈變化與成本暴增、通膨風險等,但用「通則」問責來看,政府的規劃失當、執行能力低落、更且政策反覆是主要原因。
蔡政府2016年上台後,為了執行其全面廢核的能源政策,把增加綠電列為重點,因為急就章所以初期風場的招標,是給出遠遠超出國際標準的躉售價格:平均每度達5.6元、保證收購20年的條件,這個價格也遠高於當時平均每度2.6元左右的電價。當時有能源專家算出蔡政府當「綠電冤大頭」的結果,讓全民多支付差不多1兆元的電費。
當時,官方給出的理由是說:給較高收購價格是因為有「國產化」要求,涵蓋水下基礎、電力設備、風力機組、海事工程與船舶等4大系統,與水下基礎、葉片、塔加等25項關鍵零組件,都要求必須達成一定比例的「在地採購」。
蔡英文總統對此多次公開表示,其政策可以讓台灣增加綠電外,還可以「帶動風電產業供應鏈的國產化,促進國內產業的升級發展」,藉此可「打造臺灣離岸風電的盛世光景」,而且她期望是「3年有成」。
當時就有不少專家與輿論質疑甚至批評這項政策與作法,一來要求國外開發商得標後要執行「國產化」政策,很明顯違反WTO(世貿組織)的「國民待遇原則」,即「不能歧視進口貨品與服務」的原則,那些來台投標的外商(主要是歐洲廠商)豈能甘願接受此規定?再來是即使多花成本建立風電產業,但核心技術與專利全部在外商手上,更何況對岸的風電規模全球第一,擁有技術、成本、市場等優勢,台灣不可能有競爭力,最後就算建立風電產業也毫無出口的可能,最終就是打水漂去了。
最終的發展也確實如當初所預料─那些歐洲風電商終究是一狀告上WTO,指國產化比例的要求「違背台灣入會承諾,歧視進口產品與服務」,結果台灣馬上投降、取消(放寬)國產化要求。換句話說,當初給高價收購保證說是可建立本土風電產業(國產化),現在事未竟功即取消,所以花費都打水漂去了。
而且,浪費的不僅於此;當政府信誓旦旦推國產化政策時,馬上相信政府而大手筆投資的企業,隨著國產化政策結束「公司也跟著結束」─典範案例是「興達海洋基礎(興達海基)。這家中鋼成立的子公司,努力配合政策,結果虧損64億元之後熄燈收攤,虧的錢除了中鋼投資外,還有國發基金投資,綜合而言,納稅人是最大的冤大頭。
現在回頭看,整個風電招標政策、包括國產化政策在內,是錯誤、浪費的政策,而成效(國產化)卻又極其低落,不過,那些當初訂定與執行相關政策的官員,升官的升官、退休的退休,沒有任何需要為此錯誤政策負責、被問責。 (相關報導: 能源署催油門!離岸風電3-3期拚年底決標 擬推「兩岸航道」釋出4.5GW容量 | 更多文章 )
或許相較於蔡政府執行錯誤的能源政策,全面廢核導致數兆元的浪費,風電造成的浪費與問題,就顯得「不是浪費也不是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