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與印度於民國(以下同)113 年 2 月 16 日簽署「台印勞工合作備忘錄 (MOU)」(以下簡稱備忘錄),達成首批開放印度移工來台之共識,卻早在 112 年臺印兩國確定簽署時民間已有反對的聲音,並於 112 年 12 月 3 日舉行「123 別印來-守護民主台灣大遊行」之活動。
直至勞動部部長洪申翰於今(115)年 4 月 9 日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首批印度移工最快年底前可引進」又導致一波社會的譁然與大規模的反對聲浪, 勞動部與政策支持者雖提出論述、說明與澄清等試圖力挽。最後,當前政府仍是在社會巨大輿論壓力之下於 4 月 21 日在立法院由行政院院長接受立法委員質 詢時表示,「「勞工政策 4 項原則,國家需要更多的本國勞工跟外籍移工;其次勞動部已經在全球各地,尤其是東南亞國家多元的引進各國的勞工;第三是,有沒有產業在台灣需要引進印度移工,也要看產業的需求。第四是就算要引進, 也要符合印度跟我方政府談好各種規定,他不希望用國家歧視來看此事,但會重視國內安全、治安,但勞動部方面,「 目前沒有任何產業提出需求』。」,此一 發言被外界解讀為當前政府之「退讓」。
回顧這一系列爭議,政策支持者概以,「「我國產業嚴重缺工」與「移工來源國太少,只有印尼、菲律賓、越南、泰國等 4 個國家」及「因印度與中國關係 較為緊張,故是我國相對能以完整的外交框架展開勞務合作的國家」等為論;
另政策反對者則概以,「「擔憂印度社會對女性不尊重的問題複製到我國」與「失聯移工佔比達我國移工人數總額 10%,當前政府是否控管失靈?」及「衝擊本土勞工就業機會」等為論。
本文藉此反思,除上述雙方論點外,本文在此提出 「無論藍領或白領,我國是否真的準備好迎接新增一個國家的外籍移工?」。
首先,語言文化是最直接面臨到的問題,印度約有 79.8%人口信奉印度教,並約有 40%人口使用印地語(Hindi)是其最主要的官方語言,我國社會普遍對於印度教文化是否瞭解?印度教徒嚴禁食用牛肉且視豬肉為不潔,我國卻以豬肉為主要食用肉類;我國印地語的語言人才庫是否足夠充實?我國不斷推廣外語人才,但是通曉印地語者卻寥寥可數,更遑論如何接住印度憲法以附表方式明列出 22 種受法定保護之語言。
上開列舉這些問題都只是外籍來臺工作者所面臨困境之冰山一角,依據 《新住民基本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第 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第九款、第十款、第二項或第三項,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或依該法第二十五條經許可永久居留,或從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 法第四條第四款第四目、第五目、第八條、第十條之專業工作,或依該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取得工作許可,並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或永久居留。」之外籍來臺工作者也是《新住民基本法》所稱之「新住民」,而受《新住民基本法》保障 其權益。惟《新住民基本法》早已於 113 年 7 月 16 日經立法院第 11 屆第 1 會期第 22 次會議三讀通過迄今已近 2 年,行政院仍未訂定施行日期,以致於《新住民基本法》形同虛設,更形同漠視「新住民」的權利。政府急於引進外籍來 臺工作者時是否應以人權保障為念?否則如此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治國方式,是否難免讓人民不安?如無法保障外籍來臺工作者之權益,當真能夠達到 所謂的雙贏共榮嗎?值得我們反思。 (相關報導: 印度移工風向怎麼燒?TPOC全面解析網路聲量:近3成覺得勞動部為了選舉才退讓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前立法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