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高速公路6000元沒了!科技執法狂抓國道1交通規定,「違者秒收罰單」很多車主都忽略

2025-07-05 08:40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在國道5號北向雪山隧道路段設有慢速車示警系統,藉由路側資訊可變標誌(CMS),顯示慢速車局部車號及車速,113年共發出19.4萬次慢速提醒。(資料照/洪煜勛攝)

高公局在國5北向雪山隧道路段設慢速車示警系統,去年共606件低於最低速限遭罰。高公局呼籲,行駛雪隧,應依速限適當加速跟上前車,避免車速偏低成為「路隊長」,就算沒超速還是會收到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雪隧113年取締606件烏龜車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交通管理組主任工程司徐福聲表示,高公局在國道5號北向雪山隧道路段設有慢速車示警系統,藉由路側資訊可變標誌(CMS),顯示慢速車局部車號及車速,提醒行駛速度低於70公里最低速限,且與前車間距超過100公尺小客車(大客車為超過150公尺)駕駛人加速行駛,避免堵塞後方行車。

高公局目前在國5雪山隧道北向26至27k、20至21k及18至19k內外車道共6處,設置慢速車示警系統。徐福聲指出,113年共發出19.4萬次慢速提醒,占雪山隧道北向全年車流量1092萬輛次的1.8%。

徐福聲提到,113年暑假期間共發出4萬次慢速提醒,占暑假雪山隧道北向通過車流量189萬輛的2.1%,顯示暑假雪隧慢速車比例較當年度平均值高,對整體行車順暢影響也較大。

進入暑假旅遊旺季,國5湧現往東部旅遊車潮,因隧道內禁止變換車道,若車輛慢速行駛,將導致車流壅塞。徐福聲表示,民眾暑假出遊,在路況許可時,行使雪隧儘量以最高速限行駛,並與前車保持50公尺間距,避免車速偏低成為「路隊長」,影響交通順暢,或低於最低速限而遭取締受罰,影響出遊心情。

高公局表示,慢速車示警系統雖僅作為行車提醒用,而非用於執法,但國道公路警察局在雪山隧道南、北向各設8處,共有16處科技執法設備,針對慢速車、超速、惡意逼車及違規變換車道等行為進行取締。

高速公路龜速罰款金額

在國道不壅塞情形下,若車速低於最低速限,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根據高公局統計,112年雪隧科技執法取締慢速共196件,去年增至606件。

超速罰款金額

・一般道路超速違規:

處新臺幣1200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機車超過速限時速:

20公里以內罰12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14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1600元。

・高(快)速公路超速:

超過速限時速20公里以內罰30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35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5000元。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日前表示,無論一般道路還是快速道路、高速公路,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處新台幣12000元至18000元罰鍰;超速60公里以上未滿80公里,處新台幣16000元至24000元罰鍰;超速80公里以上者處罰新台幣36000元罰鍰,以上都還要被吊扣汽機車牌照6個月,如果不按時繳送還會被註銷車牌。 

惡意逼車罰款金額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可處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記違規點數,還要接受道路安全講習。

變換車道違規罰款金額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違規變換車道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如果是在高、快速公路上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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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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