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總統的「團結國家十講」6月22日開講了。頭講一開頭就說「我一直希望,能夠團結國人、團結朝野、團結國家,因應各種挑戰」。然而,一年多來,大家看到的是他四面出擊,處處鬥爭,黨內同志亦不能倖免。這如果是團結,就是打破人類認識事物的邏輯與意義結構或是羞恥心不同。如果隨隨便便就出賣自己所謂的護國神山,想將關稅歸零,向美國人叩頭跪拜,隨人予取予求,那有能力「因應各種挑戰」?如果一開頭就不知所云,這樣的心理狀態還能「讓我們下一代都能夠過更好的生活」嗎?連鬼都不信!全篇講話還能有什麼水平,頭講如此,以後還能講出什麼?不待多言!
賴總統認為,「要有人民,要有土地,要有政府,要有主權,四個要素,才能夠成為國家。」
目前對國家的定義很多是參考《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Montevideo Convention)》的定義,確實有四項元素:永遠的人民群體、清楚界定的領土、政府、與其他國家發展關係的能力。問題出在第4項的「關係」一詞不精確。雖然這個《條約》不以其他國家的承認為國家的要件,但根據國際政治的實務,國家的主權來自於國際承認,法國教授布洛薩(Alain Brossat)在2025年3月28日在《風傳媒》的長篇投書〈布洛薩專文:獨立事實與主權幻想─台獨論述如何說不通〉,已經說得非常清楚透徹。所以,這裏的「關係」必須是正式的外交關係才符合近百年來國際政治的事實基本面與經驗法則。
如果賴總統以「主權」為國家要素,那麼,就應該知道我們究竟在那些地方有國際政治中所謂的主權,他以下說的「台灣當然是一個國家,從1996年李登輝前總統當選第一任民選總統,我們每四年改選一次,2000年的陳水扁總統、2008年的馬英九總統、2016年的蔡英文總統,以及2024年的賴清德。國際社會不管從哪個角度,或是我們用國家組成四個要素檢驗,都是一個國家」,就是不符合國際現實與事實,故意蒙混欺騙台灣人民的謊言,因為翻遍世界史,迄今從來沒有一個國家叫台灣,這是事實,與是誰的主觀主張沒有關係。
因此,說什麼「但是中國說不是,中國說台灣不是一個主權國家」,是模糊焦點,轉移話題。首先,不要搞錯了,「中共」不等於「中國」;同時,不只中共說台灣不是國家,美國、日本、英國、法國、德國……等等目前對大陸很有意見的世界強權國家也不承認台灣或中華民國是國家啊!連這點常識都不具備?還是存心欺騙人民?不管是那一種情況似乎都沒有當總統該有的素質。
概念不清,扭曲事實,就會隨處曝露自己的無知,出自己洋相。竟然敢說,「把文獻拿出來看,2758號決議文寫得很清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他的政府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他在聯合國組織以及所屬一切機關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驅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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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2758號決議,僅處理聯合國席次代表問題,並沒有牽涉台灣。國家的組成是四個元素,就是人民、土地、政府、主權,有沒有包括可不可以參加聯合國的會員?沒有。」
稍有常識就知道,聯合國是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賴的說法恰恰打臉自己,承認且彰顯了台灣沒有主權的事實,縱使中華民國也只能在十幾個小得可憐的國家聲稱自己是主權國家,究其實,只是分裂之中國內部的一個政權罷了。
《第2758號決議》連美國人都沒辦法否認,如果真有能耐,為何美國人不在聯合國大會提出要求再表決一次?就是知道,若再表決,結果會令美國更加難堪。是誰嚴重脫離現實,活在虛妄的錯誤意識之中而「大錯特錯」?或者是誰故意瞎掰,存心欺騙台灣人民?
「國際社會也不承認中國對台灣主權的主張」的說法顯然自曝其史盲之智短識缺。台灣在二戰後經過國際條約歸還中國,連美國都承認,提到川普政府,根本是笑話,難道不知道川普民調已直直落,明年美國期中選舉可能就跛腳了,至晚,三年半後川普就必須下台,在此找川普當論證基礎,就是腦洞太大,是台灣最大的國安問題吧?
台灣尚勇,真不怕自己一再出糗,還接著說,「美國眾議院甚至通過法案,包括歐洲議會、澳洲、荷蘭、比利時、加拿大、英國、捷克各國國會,以及『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等組織也這樣認為,並都通過決議聲明2758號決議無涉台灣主權問題」。這些只是國際社會中相當少數的國家,再怎麼決議,他們也沒承認台灣或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啊!看不清楚嗎?何以眼力如此之差?
「從歷史來說明,台灣自古以來就有獨立生態系,台灣不是荒煙蔓草、無人居住,台灣早在信史、有文字以前就有獨立的生態系」。荒謬!難道不知道國家的概念是人文內涵的產物,主權的概念是1648年《西發里亞和約》之後才發展出的嗎?要以這種自然界「獨立的生態系」論述支持台灣為國家,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嗎?一個當總統的人國際政治的概念如此淺薄貧乏,荒腔走板,究竟是台灣之福,還是台灣之災?台灣早幾百年就是中國人常來常往的活動之地,公元1684年正式被納入中國清朝版圖,不是比「獨立的生態系」更符合今日國際政治的規則嗎?
又說了半天考古結果,還扯到南島語系,就是不斷曝露了自己遠離國際政治現實的短版,還花了不少篇幅,更加證實了自己是胡亂牽扯,抓不住事務之本質與重點之人,這樣怎麼有能力治理好台灣?既然提到鄭成功與東寧王國,應該知道鄭氏是奉中國大明朝政朔的吧?
特別提到台灣先民抗日的種種英勇事蹟,認為「台灣人從很久以前,就有反侵略、護台灣的意志」,何以對川普政府下跪磕頭,出賣家產,如此之速?顯然沒有一丁點兒「反侵略、護台灣的意志」,骨子裏不是台灣子孫,豈有資格代表台灣人民?
不懂歷史就不要亂碰自己不在行的論述,「在日本投降後的1951年,日本在舊金山合約第二條第二款明白寫著『日本政府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舊金山和約並沒有把台灣歸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時中共建國不到兩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統治過台灣任何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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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真的腦力不濟沒有能力理解歷史進程先後的邏輯與內涵,還是又想編造扭曲歷史欺騙台灣人民?在1951年之前6年的1945年10月25日,台灣已經根據《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宣言》正式交付給代表「全中國」的「中華民國政府」;1950年1月5日美國杜魯門總統與國務卿艾奇遜皆公開確認,台灣歸還給中國了,沒有異議。日本是戰敗國,當然沒有權利再有發言權,只能放棄。
「我們國家的主權屬於誰?是人民」。說得沒錯,但人民之前少了「中國」兩字。既然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統治過台灣任何一天」,就該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是中國內部的一個政權,部分不等於全部,這麼簡單的邏輯都掌握不住嗎?那還能論述什麼?不是只能亂講嗎?如果把「中國」送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那就是徹底出賣台灣。
存心毀憲亂政竟然還引用《憲法》,「現在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誰是國民全體,第三條明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你要有中華民國的身份證、護照,你才可以稱為中華民國國民,也才能夠擁有國家的主權。」
《中華民國憲法》不是只有第2條與第3條,〈第4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憲法》開始施行時,生活在此固有之疆域上的非外國人就應該是國民,才是正常狀態,舉《憲法》第2條與第3條,狡辯中華民國僅侷限台澎金馬,恰恰凸顯了中華民國不是正常國家的事實,不是自己打臉自己嗎?而且把「中國」送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陷台灣為中國內部叛亂待服的一個地區,是腦子正常的領導人該幹的事嗎?
吹年也要先掂掂自己的斤兩才好,「我們是世界第21大經濟體,……IC設計和封測全球市占排名第貳、封裝測試全球第一,晶圓代工全球第一,七奈米以下是佔全球74%,三奈米以下90%以上,……。」
這都沒說錯,但難道不知道對岸早已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製造業全球占比已經穩穩超過30%,還在攀升,科技水平不斷刷新世界水平紀錄?台灣IC產業已被自己將斷送在美國人手中,而大陸正快速急起直追,還有什麼好吹牛的?
號稱為了大罷免要推出「團結國家十講」,頭一講就多處違反事實,邏輯不通,沒有常識,看起來不是個好兆頭,似乎一再曝露了台灣方面真正最大最根本的國安危機所在之處。
大罷免就是要營造台灣新時代的一黨專政與一人獨裁,一黨專政與一人獨裁之下,高唱專制時代發展出來的「國家興亡、匹夫有責」,就是自己想要獨霸國家權力,以此役使全台灣地區人民為自己賣命的同義詞。這樣發展下去,要台灣不亂也難!恐怕亂將變成台灣的韌性!受禍害的是可憐的匹夫匹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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