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即將到來,旅遊也將迎來旺季,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醒,返國入境時要留意,目前所有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無論自己使用或受人託付帶回國,皆為不合法,可依據《菸害防制法》開罰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海關當場銷毀或退運。自112年3月22日至114年5月31日止,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已累計裁罰1061件,總額高達新臺幣5330萬元。
出國帶電子菸、加熱菸返台,最重開罰500萬元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不得輸入類菸品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違者可處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並依法銷毀。衛生局說明,自112年3月22日修法至今,我國尚未有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因此加熱菸與電子煙皆為全面禁止的產品,不論是透過搭乘飛機、郵輪或小三通等方式,入境時關務署皆會針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及旅客托運行李加強攔查,並移送衛生局裁罰,呼籲民眾出國務必留意並遵守相關法令,避免觸法且荷包失血。
無論是傳統紙菸或新興菸品皆對人體健康有害,也會造成二、三手菸危害,衛生局鼓勵尚未戒菸的民眾,可透過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使用Line通訊軟體(ID:@tsh0800636363)進行戒菸相關諮詢或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站查詢桃園市二代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等資源協助戒菸。
此外,如果設籍桃園市且40歲以上具重度吸菸史的市民,桃園市提供免費肺部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LDCT),可至衛生局肺癌篩檢預約平台申請,更多肺癌篩檢相關訊息,可撥打衛生局擴大肺癌篩檢諮詢服務專線03-334-0345洽詢。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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