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Uber One的會員,特別是簽了「年訂閱」的鐵粉們,你們的荷包可能要緊張一下了!最近是不是感覺Uber Eats的會員福利好像「縮水」了?沒錯!北市法務局已密切關注此事,並迅速介入協調,為消費者權益進行溝通!最新進展是,若您對新方案內容有所疑慮,申請按比例退款的受理期限已成功延長至6月30日!至於消費者關心的「額外補償」或「依原約履行」等方案,目前仍在積極協商階段。
此次Uber Eats於114年4月30日公告,預計5月30日起實施的「Uber One會員」方案調整,主要涉及非餐點外送免運門檻「可能提高」,未來訂購非餐飲類商品時,可能需要達到更高的消費金額才能享有免外送費優惠;服務費折抵優惠「或將減少」, 每筆訂單可折抵的服務費,其優惠幅度可能有所調降;外送延遲補償機制「宣布取消」, 以往若外送嚴重延遲,消費者可能獲得的補償,未來此項機制將不再提供。 北市法務局認為,此類在合約期間內的單方面條款變更,對已預付全年費用的年約會員而言,其權益已受到實質影響,此舉有違商業誠信原則。
實際上,早在111年,法務局便曾正式促請Uber Eats等外送平台業者,應刪除「保留業者在訂閱期間修改優惠內容之權利」等對消費者不公的單方修改條款。此次,法務局再次約談Uber Eats代表,並明確提出三點要求。
一、請業者提供至少一個月延長緩衝期,供年訂閱會員申請按比例退款,並公開說明申請方式。
二、請業者研議下列處理措施:
1、提供年訂閱會員選擇依原契約條件使用至期滿。
2、提供終止訂閱者補償,及續用者加碼優惠。
3、對未即時接獲通知而自動續訂者,提供彈性退費。
三、強化會員通知義務,清楚說明方案變動與應對措施。
經過北市法務局的積極協調,目前已有初步進展,Uber Eats已同意,將年約會員申請按比例退款的受理期限,由原定的5月30日延長至114年6月30日;Uber Eats承諾將於5月30日前,再次向全體會員發出通知,說明相關方案變動及應對事宜。
然而,消費者高度關注的「能否依原契約條件使用至期滿?」以及「是否有其他補償或續用優惠方案?」等核心訴求,Uber Eats方面目前表示仍在內部研議,尚未提出具體規劃。北市法務局強調,將持續追蹤並與業者溝通,力求為消費者爭取最有利的條件。
北市府消保官特別提醒所有Uber One會員,尤其是年約消費者,收到Uber Eats的最新通知後,請務必仔細閱讀新方案的各項條款,並評估其是否符合您的消費需求與期望;把握期限,主張權益 – 若您認為新方案無法接受,或對自身權益有所疑慮,請務必於114年6月30日之前,依照Uber Eats官方公布的管道與流程,提出終止合約並申請按剩餘天數比例退款。及時行動,才能有效保障自身權益。
消保官亦再次呼籲,外送平台業者在調整訂閱制服務內容時,應恪守契約精神,尊重消費者既有的合約權利。任何對服務條款的重大調整,宜於現有訂閱期屆滿後再行實施,並應於事前充分且明確地向消費者揭露資訊,給予消費者充足的考慮時間與選擇自由。
若您對Uber Eats此次會員方案調整仍有任何疑問,或在消費過程中產生任何爭議,可上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查詢相關訊息,若有任何消費上之爭議,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1999」轉7812詢問,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將提供諮詢,以維護消費者權益。消費者如欲提出申訴,可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ccms_cs=1)向各縣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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