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已婚女子小美(化名)與丈夫及同事在2023年初參加公司尾牙,返家續攤後醉倒在沙發上,未料竟遭同行的陳姓空調廠商趁機性侵,小美驚醒後呼救,家人及時制止,被發現後陳男並未悔改,反而當場撒錢炫富、嗆聲「我有錢」,經法院審理,高等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陳男3年10個月徒刑,仍可上訴。
人妻醉倒沙發 陳姓廠商竟趁隙舔下體性侵
根據判決書內容顯示,小美與丈夫、陳男等人參加完公司尾牙後,回到夫妻住處續攤,直到深夜才逐漸散場,當時小美因飲酒過量,在2樓客廳醉倒沉睡,豈料陳男見狀竟起色心,趁無人注意時脫去小美下半身衣物,頭埋在她的下體舔舐性侵,小美雖然意識模糊,仍感覺到有異狀並大聲呼喊丈夫的名字求救。
小美女兒聽到母親的喊叫聲,趕到現場後發現母親下半身裸露,陳男仍在持續不法行為,兒子也目擊到陳男嘴貼母親下體、甚至發出吸吮聲,憤怒地將他強行拉開,小美的丈夫也在聽見妻子的呼救聲後,趕到客廳查看狀況,竟看到陳男整個人伏在妻子腿間。
事後,小美前往醫院驗傷,檢體中確實驗出陳男DNA。
陳男辯稱喝醉無記憶遭駁回
警方到場後,陳男非但毫無悔意,反而還語出狂言炫耀財力,一邊將現金鈔票灑在地板,一邊大喊「我有錢」,全家人見狀十分氣憤,隨即報警提告。
案件經起訴後,陳男主張當晚酒醉不省人事,對自己所做的行為毫無記憶,並質疑被害人的供述多屬家人口頭轉述,不具可信性,不過高院指出,小美擁有完整獨立敘述能力,且供詞一致,家屬為第一目擊人,證詞也具備高度可信性。
此外,高院也認定陳男雖然酒後行動能力下降,但還是能與警方流利對話,顯示精神狀態還算清醒,不構成完全無行為辨識能力,陳男在事後不只完全無悔意,還想以金錢化解,甚至辯稱未能達成和解是「女方不願談」,觀念相當偏差。
法官斥責陳男在被害人自家住宅內公然侵害對方性自主權,家人親眼目睹情節,更加重受害人心理創傷,最終撤銷原審錯誤程序判決,改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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