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宣布,自台61線快速公路實施20噸以上大貨車降速措施後,事故率明顯下降。因此,將進一步推動台66線、台68線、台72線、台76線、台84線、台86線及台88線等7處快速道路的速限調降,從現行90公里/小時降至80公里/小時,4月1日正式上路。
公路局指出,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自2023年3月1日實施大貨車降速後,事故占比顯著下降。為維護快速道路行車安全,公路局與各所轄分局、縣市警察局及大貨車公會研商後,取得共識,期望透過速限調降,提供更安全的行車環境。
7處大貨車速限調降路段
1、台66線:10K+100 至 27K+205(市道114線-大溪端)
2、台68線:1K+000 至 16K+800(南寮端-新中正橋交流道)
3、台72線:2K+410 至 20K+800(後龍端-中興)
4、台76線:11K+400 至 27K+000(埔鹽交流道-林厝)
5、台84線:32K+487 至 37K+800(頭社交流道-走馬瀨)
6、台86線:0K+000 至 17K+900(台南端-關廟)
7、台88線:0K+000 至 22K+391(五甲系統交流道-竹田端)

為使業者及駕駛能提前適應新規定,公路局於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進行為期3個月的宣導,期間聯合各區養護工程分局、監理所及縣市警察局,依台61線的模式辦理,針對20噸以上大貨車的超速違規發送宣導單,並對超速頻繁的業者進行訪查與提醒。截至2025年1月底,違規案件共計4件。公路局強調,未來將持續與警方等相關單位研討是否增設執法設備,並呼籲大貨車駕駛遵守速限標誌與告示牌指示,配合速度管理與載重管制措施。
2025年超速違規罰款
一般道路超速:1200-2400元
超速40-60公里:12,000-18,000元
超速60-80公里:16,000-24,000元
超速80公里以上:36,000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指出,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就屬嚴重超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除罰鍰新臺幣1萬2,000元至3萬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及參加道安講習外,並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
如果超過最高速限40公里,舉發機關通常會掣發2張同時間及同地點的嚴重超速罰單,1張係針對駕駛人處以罰鍰,另1張係針對車主處以扣牌6個月處分。
另外,依據《道交條例》第85條之1第2項,逕行舉發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其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經1個路口以上,得連續舉發。
資料來源:《台北市交通裁決所》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