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目前已有24處單向雙車道路口開放機車直接左轉,不過市議員於14日提出提案,要求市府進一步擴大試辦,並以台南為例,指出自2023年10月起,台南逐步開放機車左轉,並成功減少了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顯示此政策能有效提升交通安全,呼籲台中效仿。
根據《聯合新聞網》、《民眾新聞網》報導,議員吳佩芸提到,今年2月交通部在六都舉辦的交通安全座談會中決議,各縣市應依路況推動機車行駛兩車道,實現汽機車平權。台南與彰化已經進一步開放,但台中的推動速度較慢,顯得較為保守。
此外,交通地政委員會召委陳政顯指出,許多機車騎士因不清楚是否需要兩段式左轉而遭到罰款。他建議應提供更明確的指引,讓騎士根據路況選擇直接左轉或使用待轉區。部分議員也強調,應保留彈性選擇,避免強制要求兩段式左轉,前提是不影響交通安全。
對此,交通局長葉昭甫回應,機車兩段式左轉涉及不同族群的需求與安全考量。現行法規已允許在單向雙車道內側車道進行直接左轉,但交通局將依照各路口的特性進行逐步評估。部分高風險路口仍可能保留兩段式左轉,以保障行車安全,並會在審慎檢討後適度擴大開放範圍。
台南市、彰化縣全面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
目前全台僅台南和彰化已全面取消兩段式左轉,台南市自2024年8月24日起全面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並取消強制兩段式左轉規定。儘管如此,市府仍保留原有的機車兩段式左轉待轉區,讓用路人根據駕駛習慣選擇是否使用兩段式左轉或直接左轉。
彰化縣則逐步取消轄內道路的強制機車兩段式左轉規定,並改採彈性待轉區模式。第一階段已在員林大道、萬年路、柳橋路等8條道路上,取消機車禁行並拆除強制兩段式左轉標誌。113年下半年更進一步推動相關措施,取消規定路段包括二林鎮斗苑路、萬原路、福興鄉南環路等地。不過原有的待轉區標線仍會保留,讓騎士根據駕駛習慣及需求做出選擇。
如何判斷是否需要兩段式左轉?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當機車駛至交岔路口準備左轉時,應依照路口的標誌或標線行駛。若路口沒有標誌或標線,且內側車道有禁行機車的標誌或標線,則騎士必須採取兩段式左轉。此外,若是在三快車道以上的單行道上,行駛於右側或慢車道的機車,也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因此,當內側車道顯示禁行機車標誌或有機車兩段式左轉指示牌時,騎士必須依規定進行兩段式左轉。
另外,除了已開放路段,其他仍須強制進行兩段式左轉的路口,機車駕駛人若未依規定行駛,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開罰新台幣600-1800元。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