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將於今年5月正式開徵,民眾若要適用較優惠的自住房屋稅率,必須完成戶籍登記。財政部表示,全台約有721萬戶符合自住房屋條件,截至2月下旬,已有86.54%完成設籍,但仍有約97萬戶尚未登記,提醒民眾務必在3月24日前遷入戶籍,以免被課徵較高的非自住稅率。
房屋稅2.0新制將開徵,財政部教最省稅做法
根據《房屋稅條例》,住家用房屋稅率分為「自住」與「非自住」兩類,其中自住房屋限3戶以內,稅率較低。符合自住房屋條件者,包括:
1、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2、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完成戶籍登記
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持有3戶(含)以內
若全國僅持有1間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未達豪宅標準,可享1%優惠稅率;若持有2戶或3戶,適用1.2%稅率。
3月24日前未設籍,5月起改課非自住稅率
財政部指出,各地稽徵機關已寄發128萬多封輔導函,提醒尚未完成戶籍登記的屋主。截至2月下旬,已有30多萬戶辦理設籍,使全台整體自住房屋戶籍登記比率達86.54%,但仍有約97萬戶未完成登記。
財政部強調,若超過3月24日仍未完成戶籍登記,今年5月起收到的114年期房屋稅,將改按非自住房屋稅率課徵,稅率介於1.5%至4.8%,較自住稅率大幅提高。
113年7月1日後購屋者,也須申報適用自住稅率
財政部進一步提醒,若屋主是在囤房稅2.0上路後(113年7月1日後)才取得房屋,且該房屋符合自住條件,應在3月24日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以適用自住稅率。
囤房稅2.0鼓勵釋出租賃市場,出租達標可適用較低稅率
囤房稅2.0透過調整稅率,加重多屋族稅負,同時減輕出租房屋稅負,以鼓勵屋主將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針對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的住家用房屋,適用較低房屋稅率,稅率區間為1.5%至2.4%,相較於非自住稅率(2%至4.8%)負擔較輕。
財政部提醒,出租房屋且租金達標的屋主,應在3月24日前填具申報書,並檢附租賃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並於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如實申報房屋租賃所得。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