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臉書指控,高雄市左營區一間水果行疑似將櫻桃爛掉的部分切除再販賣,照片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高雄市府衛生局得知消息後立即派員稽查,業者回應僅是削除瑕疵部分促銷,並非發霉,衛生局現場未發現問題,但已抽驗產品,將依檢驗結果處理。

高雄大型水果行賣切過的櫻桃!
一名網友近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發文表示,位於左營華夏路與崇德路的一間大型水果行疑似將櫻桃爛掉的部分切除,再整盒賣給客人。原PO也在文中附上一張櫻桃照片,只見一盒櫻桃中有不少顆明顯都被切除過。
PO文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這是爛掉,黑點,挑起來切掉的,連這切一切在賣,整個信譽都沒了,應該丟掉」、「櫻桃切盤的蓋念嗎?扯」、「誇張欸!我今天一顆木瓜只是頭有點發霉,為了健康還是忍下心丟棄,畢竟健康無價⋯這種超明顯切除的,這商家一點危機意識都沒有」、「通報衛生局,把東西拿去化驗有無霉菌反應,這家店就準備關門了。」
也有網友質疑,櫻桃盒子是透明的,原PO理應可以挑一盒比較完好的櫻桃:「盒子是透明的嗎?可以跳過沒有強制購買,我平時都買切盤水果,能力有限,你也可以選擇跳過的,看另一區完整品整顆的」。原PO對此也無奈回應:「這是我買回家才發現,他們都把沒爛掉的部份往上擺。」
衛生局要查了!業者回應:只是瑕疵不是發霉
對此,市府衛生局昨(17)日派員查察,業者表示,是將櫻桃瑕疵部分削除並促銷販售,此部分並非發霉。不過衛生局現場並未見已被削除的瑕疵部分,將抽驗產品,待檢驗結果依法處辦。
衛生局表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規定,販賣食品不得有因衛生不良、品質不佳或製程品管不當所導致變色、異常氣味、肉眼可見霉斑等情形。違者依法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已責令食品業者,食品應妥善保存並務必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定。同時建議民眾選購及存放食品應「挑選採買新鮮、少量分次購買」、「保存儲放要先進先出、環境陰涼乾燥」、「貯存食材過期應丟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