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建元觀點:開放治理─民主台灣可以為亞太做出的貢獻

2025-02-18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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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現任副總統莎拉杜特蔕(左)與總統小馬可仕。(美聯社)

菲律賓現任副總統莎拉杜特蔕(左)與總統小馬可仕。(美聯社)

 2025年開放政府夥伴關係聯盟(Open Government Partnership, OPG)亞洲暨太平洋區域40國會議,業已於2025年2月5日至7日在菲律賓共和國馬尼拉都會達義市(Taguig City)博尼法西奧環球城(Bonifacio Global City)馬尼拉君悅酒店(Grand Hyatt Manila)舉行完畢,我國雖非會員國,但仍有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和開放文化基金會受邀參與會外活動,分享臺灣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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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政府與議會開放:全球與臺灣

開放政府夥伴關係聯盟係以2011年9月《開放政府宣言》(Open Government Declaration)之締約國為中心而創立者,主張提升政府之透明度、課責性和公眾參與。2012年4月,開放議會組織論壇(OpeningParliament.org Forum)在美國華盛頓成立,當年9月15日國際民主日,開放議會組織論壇在義大利羅馬舉行的世界電子議會會議(World e-Parliament Conference),正式發布了《議會開放宣言》(Declaration on Parliamentary Openness),提出「推廣資訊開放文化」、「議會資訊透明化」、「簡化議會資訊的取得」、「推動議會資訊電子化」四大主張。2013年10月,開放政府夥伴關係聯盟成立立法開放工作小組,由智利國會與美國國際民主協會(National Democratic Institute, NDI)共同主持推動工作。

我國早在2005年12月,即有《政府資訊公開法》之頒布,宣示政府資訊公開之原則,並在該法以及《檔案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和《政治檔案條例》等法中加以落實,開放政府之法制堪稱完備。至於開放國會,2020年5月19日,立法院通過《立法院與民間協力推動開放國會行動方案》,成立開放國會委員會,而有《臺灣開放國會行動方案:2021-2024》的提出與執行。公督盟於2007年成立,從那時起,臺灣開放國會行動就已經在公督盟的督促下實際展開了。

菲律賓的國家行動計劃

開放政府夥伴關係聯盟亞太會議主辦國菲律賓,向與會各國介紹了該國2023年到2028年正在執行中的《第6次菲律賓開放政府夥伴國家行動計畫報告》(The 6th PH-OGP National Action Plan Report),該計畫有八大承諾(commitment):1.資訊自由地方深化、2.提升地方司法之行政功能、3.建立政府基礎設施項目的技術驗證和報告機制、4.建立對選舉制度的信任,減少選民無法投票的情形(如遠距投票)、5.透明、負責和參與性的公共採購、6.維護公民空間並加強社會問責、7.開採部門透明度、問責制和參與性治理機制的地區深化、8.永續發展目標進步加速的加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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