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賣房子土地養老,國稅局竟上門課徵90萬!專家教1招省下鉅額稅金

2024-04-09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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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年近百歲的王爺爺想出售閒置房地,沒想到被課稅高達90萬餘元,原來是因為他少做1件事。(示意圖/取自pang yu liu@flickr)

一位年近百歲的王爺爺想出售閒置房地,沒想到被課稅高達90萬餘元,原來是因為他少做1件事。(示意圖/取自pang yu liu@flickr)

長輩退休後想出售土地養老,小心被課徵大筆稅額!近日就有一起案例,民眾想賣掉閒置的房地,卻因為曾在此營業的商號遷離後,沒有辦理遷址,差點被多課20萬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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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賣房子土地養老,國稅局竟上門課徵90萬!

新竹市有一位年近百歲的王爺爺,想要出售閒置房地,但他先前曾將房屋出借給花卉產銷班使用,也將產銷班設立登記在該地,而產銷班在民國94年遷離後,卻未辦理遷址,影響到土地增值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面積,稅額高達90萬餘元。

依現行規定,民眾出售土地,申請按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課徵土地增值稅,必須符合以下4個條件:

1.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2.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3.出售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

4.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公尺

不過因王爺爺的房子仍有營業設籍,所以面積35平方公尺需按一般用地稅率30%核課。

由於王爺爺已屆百歲高齡、行動不便,稅局主動辦理勘查,這才發現房屋位處僻靜住宅區,屋內只留有少量居家用品,並無營業跡象,於是協助他聯絡花卉產銷班,向農會申請遷址證明,並提供國稅局辦理遷址登記。

在稅務局經重新審查後,210平方公尺全部皆可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核課,稅額由90萬餘元降至70萬餘元,節省了20萬元。

稅務局提醒,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一般土地稅率則是20%、30%、40%,稅額相差可觀,若有供營業的房屋,在該商號停業、遷移或註銷後,也要記得向國稅局辦理變更,以免權益受損。

責任編輯/蔡惠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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