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外遇小王「聯手殺夫焚屍丟水溝」 法院越判越輕!無期徒刑→16年

2023-07-23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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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女和小王將丈夫殺害後,焚屍後丟棄於山區水溝內。(示意圖/Pixabay)

姚女和小王將丈夫殺害後,焚屍後丟棄於山區水溝內。(示意圖/Pixabay)

台中市一名女子姚曉芳和「小王」陳長吉因為姦情被袁姓人夫發現,竟憤而聯手下藥殺害人夫後焚屍,2人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二審姚女被改判15年,更一審法官再認定小王陳男犯後態度良好,再輕判15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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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顯示,台中市35歲女子姚曉芳和50歲袁姓男子結婚多年、育有1名女兒,不過姚女民國109年出軌27歲男子陳長吉,2人不但交往還同居,袁男發現後怒告2人,民事求償80萬元,最後法院判賠20萬。

沒想到姚女和陳男遭判陪後,竟萌生殺意,遂於110年5月9日當天,以慶祝母親節為由約袁男見面,並且趁隙在其咖啡中下藥,隨後夥同陳男將袁男載到新竹縣橫山鄉同居處,接著持鐵棍猛擊其頭部將袁男打死,最後引火焚屍再將屍體丟棄在溝渠中。

事後案件遭檢警偵破,姚女、陳男遭依殺人罪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死刑太過嚴苛,因此一審依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判處2人無期徒刑;全案經上訴,法院二審認定,姚女在案件中參與呈度較低,因此改判其15年有期徒刑,不過最高分院認為,姚女犯後始終推諉犯行,甚至編造自己是遭陳男脅迫,因此發回更審。

沒想到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不但認為姚女參與呈度低,還認為姚女、陳男2人彼此分工,參與殺人呈度應相當,且陳男已經表達悔意,因此再改判他15年。最後,姚、陳2人又因為焚屍、遺棄屍體罪,遭判1年2個月,陳、姚2人最終遭判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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