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浩克爆打警察,引公憤:在美國早就槍斃!美國警察回應了

2023-05-2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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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男因大鬧超商,遭到員警強硬制伏,引發警察執法過當爭議。(圖/翻攝自爆廢公社二館)

朱男因大鬧超商,遭到員警強硬制伏,引發警察執法過當爭議。(圖/翻攝自爆廢公社二館)

被網友稱為「超商浩克」的朱姓男子因大鬧超商,遭到員警強硬制伏,引發警察執法過當爭議,網路上更掀起「在美國早就被槍斃」的說法。對此,嫁到美國華盛頓州的部落客克萊兒,就分享了美國州警老公的看法,他表示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警方不能毆打民眾,因為「警方的工作是執法,而不是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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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萊兒在臉書粉專「州警夫人克萊兒」發文指出,很多台灣人認為此事件要是發生在美國,警察早就開槍了,「其實這個觀念大錯特錯。」美國州警表示,處理這類狀況是美國警察的日常,通常他們會先觀察對方的精神狀態,如果民眾並未傷人、身上沒有武器,神情還算清醒,會和民眾溝通,如果溝通無效,且對方有可能威脅到其他人的安全時,才會想辦法控制民眾的行動,上手銬帶回警車。

看完事發影片後,美國州警認為朱男坐在超商外時,情緒看起來算是冷靜,若是自己來處理,會先詢問他是否需要幫忙、有沒有受傷、願不願意上警車聊聊天,若是都不願意,就會在朱男舉起雙手時直接上銬。

美國州警強調,「重點是,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警方不能毆打民眾。」就算在美國,警方持警棍連續攻擊未持有武器的民眾,絕對會惹上麻煩,而且很有可能會被開除,尤其影片中朱男被警棍連續毆打的當下,似乎僅坐在地上,並未有挑釁行為。

美國州警表示,作為一位好警察,絕對不能低估溝通的重要性,就算到了不得不訴諸武力的地步,警察自身也要有所覺悟,「警方的工作是執法,而不是懲罰。」克萊兒也在文末直言,「懲奸除惡,不在警方的職權範圍;公理正義,完全是法院的責任。」

貼文吸引許多網友留言回應,「執法者在法律授權範圍外傷害人民,不僅不應被容許,更應比一般人承擔更多責任,才能讓被賦予權力的人時刻警惕」、「警察的態度多少會決定事發狀況的走向」、「在關係裡面傾聽對方也是很重要接住對方的方式啊」。

責任編輯/梁溶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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