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美禍患三十餘年的「群眾殺手」現象延燒至台灣。群眾殺手特徵是將行動舞台化;想毀滅自己,但不願自殺;事先作出宣告;交友困難;具懲罰和報復心理。學界須聯合研究,加強輔導;治安單位須成立專案小組應對。
台北捷運的鄭捷殺人案,四人死亡,二十二人受傷。緊接著的加州大學的連環殺人案,六人死亡,其中三人是華裔,兇手最後自盡。這些血腥事件都令人髮指。自 一九八零年代以來,世界各地出現了一百二十多名這類殺手,在一九八四到二零一一年間,近八百人遇害,傷者超過一千。
過去三十年,如果不算九一一,西方社會死於mass shooting的人遠遠超過了極端伊斯蘭恐怖攻擊的受害者(約四百人)。這已是今天各國政府必須研究對策的一大隱憂了。美國和歐洲專家對殺手的成因做了深入研究,歐洲沿用美國mass killer的名稱,通常直接使用英文。台北捷運案兇嫌具備了群眾殺手的所有特點,可能部分出於模仿(不幸這是濫殺案的一個特點),另外也基於他個人的人格特質。有社會學家稱,mass killer是個「超級現代產物」,因此很長時間均只發生在美歐先進國家,除了一九八二年南韓警察禹范坤偷取警察局槍枝做案,直到近幾年,亞洲可說在這方面平安無事,有關研究自也付之闕如。
這次台灣社會嚷著盡快判處兇手鄭捷死刑,但是也要想到先對他做充分了解,從他個人到他的家庭和周圍環境,進行各種分析比較,建立資料,以防後患。因為怕的是,群眾殺手一旦出現,就不會是單獨的個案,表示社會上開始存在著醞釀這類案件的病灶,沒有研究資料,清理病灶的工作便無從做起。鄭捷被捕後第一個說出的理由是:「不敢自殺,因此想藉殺人被判死刑。」他在世界各地的同類們也都是以赴死為目的,絕大多數在犯案後當場自殺(來得及的話)或到被警察射殺為止,難得留下活口供人研究。
法國國家安全與司法研究院教授,兼加拿大蒙特利爾大學「比較刑事學國際研究中心」研究員奧利維耶.阿斯(Olivier Hassid),與法學專家朱利安.馬賽勒(Julien Marcel),兩年前聯合出版了《群眾殺手,新型兇手誕生了》,書中指出,千萬不能聽信「我只是說說,不會去做」這類話,相反的,殺手通常都會先發出通告。一般以為他們外貌和行為與常人無二,在警方沒有任何犯案記錄,精神不平衡,但沒有嚴重到必須重藥治療的程度,因此在醫生那裏也無資料,所以防不勝防。其實不然,研究顯示,他們事前都有「宣告」的欲望,而且往往行動前經過長時間的醞釀和準備。他去買刀登上捷運之前,和他的一個老朋友在江子翠站附近的麥當勞會面,告知要行動了,後者怕傷及友誼而沒有報警,也因為從小到大,鄭某說了無數次這類話。這位老朋友如果曾留意國外的此類案件,或許會心生警惕。
首先來區分一下「mass killer」(群眾殺手) 和 「serial killer」(連環殺手)。前者在同一天內,同一地點,短時間內殺害盡可能多數的人;後者則是在數年甚至數十年中,間隔一段時期殺人,通常每次一人受害,而且多數與性有關。前者犯案唯恐人不知,後者則藏匿暗處,被捕後鄰居往往大驚失色,因為一直以為所來往的是位好好先生。大多數專家均同意將群眾殺手造成的死亡人數定在「三人以上」。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三日,蒙特利爾道森學院一男生開槍,殺害一女生,重傷數人,如果警察沒有及時干預,或者他延後自殺的時間,死者一定不止三人。二零一一年,挪威的布雷威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先後在奧斯陸市中心和烏托亞小島上犯案,共殺死了七十七人,則是個特例,他不僅在兩處行兇,而且使用兩種不同的武器,「導演布局」的意圖更強。
需要舞台。從一九九四年美國科羅拉多州科倫拜高中校園血案震驚全球以來,出現了一種新的代號,便是將行動舞台化,青少年兇手在服裝打扮上彼此模仿:魔鬼化妝、黑色長風衣、迷彩軍裝、暗色衣褲,甚至防彈頭盔和背心、防毒面具…專家分析,如此刻意強調外形或權威感,因為他們心底下強烈自卑,卻不願意承認。鄭捷行兇當天相反地穿著紅黑白強烈對比的鮮明顏色,在捷運芸芸眾生之中非常搶眼,又是另一種舞台效果,也許更有「做給你看」的挑釁意味,而非西方那樣瑟縮迂迴的鬼魅人物。再者,對於「從小想做件大事」的鄭捷,死刑說不定還是他的一場人生大戲。
偽裝的自殺。他們想毀滅自己,但是不願躲在自家角落裏自殺,要死後留下刻痕。這純粹是個一廂情願的想法,但是日益廣布的媒體和網路傳播提供了機會。他們這種自殺傾向又和「被迫害妄想狂」牢不可分,感覺時刻受到社會、司法和警察的迫害。鄭捷被捕後向警方明白表示起因是「想自殺」,特別的是,自殺的手段是「被判死刑」。他沒有當場自盡,對一個以死為目標的人,在其頭腦一角,這麼做其實有使行動無法貫徹的危險,而更加因失敗感而鄙視自己;所以他要求「速判」。如果台灣沒有死刑,他會否因害怕終生監禁,從陽光少年變成糟老頭子,讓社會看到他紊亂頭腦之下的敗壞軀體,而不下手了呢?
事前宣告和留下遺書。尤其在科倫拜校園案之後,十個群眾殺手有九個會通過部落格、錄影和書面文件的形式留下遺言。二零零七年,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學院造成三十二人死亡的韓裔學生趙承熙,自殺前將自己收錄的影片和照片寄給一家電視公司。挪威的布雷威克更有一個長二十三分鐘的錄影和一份長一千五百五十頁的「宣言」。他們也會事前在談話中,或網路乃至手寫文章中透露口風,但是一來由於事情太大了,無人當真,再來產生了「狼來了」效果而被人忽略,一如鄭捷的例子。
近年一再發現,這類殺手往往沒有臉書。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美國康涅狄格州紐敦鎮桑迪胡克小學的殺手亞當.蘭扎(Adam Lanza)如此,同年七月二十日,美國科羅拉多州奧洛拉市電影院槍擊案事主詹姆斯.霍爾姆斯(James Holmes),以及挪威的布雷威克和法國土魯斯市的穆罕默德.麥哈(Moham- med Mehah)亦復如此。而美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百分之九十五到九十八都加入了這個全球最大的社交網站。當然,我們有大量不加入臉書的理由,群眾殺手的這個共同點只在放映他們另一個特徵:社會性弱,交友困難。
懲罰社會和報復心理。絕大多數公眾場所濫殺案的犯案者在人們眼中都「安靜而正常」,他們不會與世隔絕,只是和人交往顯得靦腆笨拙,因此很容易融入大眾。美國專門研究和防範職場、家庭、學校等暴力事件的Mosaic公司,根據美國情報局提供的資料發現,群眾殺手的人格特徵可以和大多數普通人完全一樣。但是他們在長期準備的過程中,是懷著報復心理的,因為他們時時認為別人虧欠於他,排斥他,不了解他,而需要將對周圍環境的不滿宣泄出來。曾和殺手四目交錯的人則說,他們行動時眼光是「死」的,堅決無比,像處於癲狂狀態,動作僵硬猶如機器人。而對於槍下或刀口下的受害人,兇手們看到的只是懲罰的對象,而絲毫沒有人性的憐憫。
從受害對象看出動機。mass killer選擇做案的地點和對象看來偶然,實際上有很多長期潛在的因素。布雷威克有他一大套似是而非的政治說詞;一九八九年十二月,馬克.雷賓(Marc Lepine)殺害蒙特利爾科技理工學校十四名女生(讓男生離開),顯示他強烈的歧視女性心理。理察.杜恩(Richard Durn)二零零二年在法國朗岱赫市政府槍殺市議員,被捕後發表申明說,由於他已經成了「活著的死人」,「找不到尊重自己和別人的解毒藥,想用殺人來逃避,並報復自己和象徵權力的人。」鄭捷痛恨國中時被迫搭乘捷運返學,當時曾寫過想在捷運殺人的文章。
以死為目的。群眾殺手看來完全將自己的消失和殺人行動融為一體。對於死亡,他既不恐懼也不是期待,只是將之視作過程中的一部分罷了。這種無所謂的態度令人不寒而慄,但是既然已將自己看作行屍走肉了,死,自然也無足為懼。在美歐的和平社會裏,唯一接觸到的死,不是電影中被美化了的,便是電腦遊戲中被虛擬化了的。電影只是個故事,而電腦遊戲的玩家「死」了,只不過在遊戲的生命計算中少了一分而已。這些都造成了對死亡的誤解和麻木不仁。
電腦遊戲的誘因。殺害二十五人,包括二十名小學生的亞當.蘭扎,行兇前先亂槍殺了睡夢中的母親。這名二十歲的美國男孩,任何人,連心理醫生在內,都未察覺出他的暴力傾向。但是他在小學五年級時寫了一個老祖母當街濫殺成人和孩童,後被兒子射殺的故事。他離開學校後完全無法面對現實生活,整天埋首電腦和電腦遊戲之中。他最常玩的「School Shooting」就是一個獨行殺手在學校開槍的遊戲。電腦暴力遊戲是否引發殺人動機,未能證實,對於本來脆弱的人,其危險性是不可否認。
中國大陸二零一一年連續發生校園血案後,出現「以毒攻毒」的言論,網路上呼籲報復兇手的家人。事實上,這類殺手攻擊最多的就是他們的家人和親友。「以毒攻毒,以眼還眼」的原始社會制裁手法,只怕徒然讓原本健康平衡的人也陷入暴虐氛圍之中。
能如何防範?法國專家史蒂芬.布赫關(Stephane Bourgoin)認為,群眾殺手要的就是驚世駭俗,史冊留名,如果媒體堅決不公開其姓名身份,不轉錄其「遺書」,會使潛伏罪犯產生挫折感,而不至將念頭落實為行動。台灣在案發後臉書上竟然出現兇嫌的粉絲團,上千人按讚。我們寧可相信這是玩笑開大了;或者,即使對所謂「粉絲團」媒體也不予理會?要知道,群眾殺手首先要的就是「宣傳」,現在感覺這類案子越來越多,也是因為媒體和網路的宣傳功能越來越大了。
台灣當局首先應正視事情的嚴重性。心理學家、社會學家、教育學家和司法、醫學界聯合起來,觀察研究,加強輔導,翻譯國外有關著作,儘速汲取經驗。治安單位則成立專案小組,訓練人員,不僅防患於未然,也有效應對緊急情況。至於民間社會,恐慌猜疑和憤懣不平均無濟於事,只有多加了解,接收實用資訊,養成合理的警戒習慣,才能在這個變動的社會中安和樂利,或可進一步期望用更多的愛心來融化陰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