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過世後,如果沒有人知道他是誰,也沒有家屬前來認領,遺體最後會去哪裡?許多人可能以為,無名屍放了一段時間沒人認領,就會被政府火化,但實際上,警方從發現遺體開始,就必須調查身分、採集指紋與DNA,並透過公告尋找家屬。以臺北市為例,無名屍公告認領期間為25日,期滿後警方仍須持續調查。若最終沒有家屬認領,遺體可能由政府依法辦理火化收埋,部分符合條件者也可能交由醫學院收領。即使遺體已經火化,當年留下的DNA資料,仍可能成為日後確認身分的關鍵。
無名屍被發現後怎麼辦?警方先採指紋、DNA調查身分
根據《臺北市處理無名屍體自治條例》,警方發現無名屍體後,必須立即封鎖現場,會同鑑識人員勘查採證。除了拍攝現場及遺體照片,也要蒐集遺留證物、採取指紋與DNA檢體,並記錄死者面貌、身材、衣著、年齡範圍,以及齒列、刺青、傷疤等特徵。
警方接著會核對失蹤人口與行方不明者資料,若仍無法確認身分,就須將相關採證紀錄、照片、指紋與DNA檢體函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比對,同時聯繫媒體刊登協尋資訊,尋找可能認識死者的民眾。調查過程也包含死因釐清。若發現非病死或死因可疑,警方須依刑事案件程序偵查;如有他殺嫌疑,則應以殺人案件偵辦並列管。
無名屍公告25天沒人認領,就會被政府火化嗎?
如果警方始終查不到死者身分,接下來還有公告認領程序。依照《臺北市處理無名屍體自治條例》第7條,警方須為無名屍建立總清冊及專卷,將死者外貌、衣著、隨身物品、身體特徵及遺體照片等資料,報由警察局公告認領,公告期間為25日。不過,25天期滿並不代表調查結束。臺北市法規明定,公告期滿後,警方仍須主動聯繫承辦檢察官,持續清查、偵查及處理,無名屍相關專卷也必須保存30年。

至於遺體去向,依同條例第8條,無名屍經相驗並完成相關程序後,若已確認身分,原則上交由家屬領回收埋;已確認身分卻沒有家屬,或始終無法查明身分者,則依《解剖屍體條例》或相關殯葬規定處理。
無名屍最後會去哪?臺北市曾為6名亡者舉辦公祭,骨灰暫厝供認領
臺北市政府曾公布無名屍後續處理的實際案例。2018年6月6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與殯葬管理處在第二殯儀館,為6名無名或無主亡者舉辦聯合祭奠,由法鼓山法師帶領誦經祈福,殯葬處員工與志工也共同參與,送這些沒有親友陪伴的亡者走完最後一程。
根據殯葬管理處當時的說明,無名或無主遺體經過法醫相驗、家屬協尋及相關法定程序後,若仍無人認領,地檢署才會發函殯葬處辦理火化收埋。當時的處理方式,是在聯合公祭結束後安排火化,再將骨灰罐暫時安置於陽明山臻愛樓,供日後家屬認領。

沒人認領的遺體也可能交給醫學院?法律規定滿1個月才能解剖
除了政府依法辦理火化收埋,部分無親屬請領的遺體,也可能依《解剖屍體條例》交由醫學院收領。根據《解剖屍體條例》第3條,無親屬請領的病屍體,以及經檢察官相驗認為無勘驗必要、且無親屬請領的變屍體等,符合規定者可由相關機關通知所在地醫學院組成的屍體收集機構,分配醫學院收領。這類遺體須登報公告,限25日內認領;自登報公告日起滿1個月仍無親屬認領,醫學院才得依法進行大體解剖。依規定,這類遺體若仍可供大體解剖或病理剖驗使用,原則上不得交由地方政府收埋;若已腐壞至無法使用,或當地沒有屍體收集機構,則有例外規定。如果完成解剖後仍無親屬認領,則由執行解剖的醫學院、醫院或機構妥善殮葬並標記。
無名屍火化後還能找到家人嗎?DNA資料可能成為最後線索
如果無名屍已經火化,多年後才有家屬前來尋找,還有機會確認身分嗎?根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公布的無名屍DNA比對服務,失蹤者家屬可以向戶籍管轄的警政機關報案,建立失蹤者特徵資料,再由警方協助採集DNA檢體並依程序送驗;也可以備妥身分證件、戶口名簿及相關證明文件,親自前往法醫研究所申請比對。
法醫研究所會採集親屬口腔黏膜細胞,取得DNA資料後,與既有無名屍DNA檔案比對。若結果相符,研究所將通知管轄地檢署,再由地檢署聯繫家屬,辦理相關證明及請領手續。如果第一次比對沒有結果,研究所仍會將家屬的DNA型別建檔,持續與日後新增的無名屍DNA資料進行比對,等待可能出現的新線索。對於多年來始終找不到親人的家屬而言,當年留下的DNA資料,仍可能成為確認親人下落的重要線索。 (相關報導: 圖解》台灣常見「大笨鳥」根本不笨!站在草地發呆,背後原因很多人不知道 | 更多文章 )
參考資料: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臺北市處理無名屍體自治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解剖屍體條例》、臺北市政府民政局2018年無名(主)亡者聯合祭奠新聞稿、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無名屍DNA比對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