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鼠患影響,不少民眾擔憂漢他病毒傳播,紛紛購買防鼠用品,網路上也掀起一波「殺鼠劑」、「殺蟲劑」的轉售潮。然而,彰化縣環保局發出嚴正警告,這類攸關環境與健康的「環境用藥」屬於管制物品,絕對不能想賣就賣!官方統計,光是去年(115年)全縣就查獲多起違規案件,許多民眾本想上網變賣用不到的防蟲藥賺點零用錢,結果貨還沒賣掉,就先面臨最高 30 萬元的巨額罰鍰,落得得不償失的下場。
網路賣防蚊除蟎商品最常踩線!環保局揭密 3 大違規陷阱
根據彰化縣環保局最新統計數據,在所有違規裁罰案件中,以「除蟲類產品」佔 56% 為大宗,其次則是「防蟎除蟎產品」佔 32%。環保局進一步分析,民眾最常誤踩的「網購違規三部曲」主要如下:
‧無證刊登廣告: 未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販賣業執照」或「病媒防治業執照」,卻私自在蝦皮、臉書社團等網路平台宣稱產品具備殺蟲、防蚊、驅鼠等功效。
‧販售非法偽藥: 上架來路不明、甚至是冒用、偽造環境部核准字號的劣質環境用藥。
‧私售國外帶回藥品: 許多人出國(如日本、韓國)旅遊時順手購買當地的防蚊掛片、止癢除蟲藥,回國後發現用不完便放上網拍賣,這已嚴重違反法規。
守護荷包必記「3不原則」!一鍵查詢合法藥品
為了避免民眾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觸法,環保局大力呼籲大眾務必落實「環境用藥 3 不原則」:
‧不刊登: 沒有相關合法證照,絕對不在網路上刊登任何環境用藥的販售廣告。
‧不亂買: 拒絕購買標示不清、來路不明或沒有環境部核准字號的防蟲防鼠產品。
‧不推薦: 不在公開網路平台上隨意宣稱或幫特定產品背書其殺蟲、防蟲之療效。
民眾若想確認手上的產品是否安全合法,可至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建置的「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輸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即可秒查真偽。若社區或住家有大面積的病媒防治施藥需求,也能透過該系統尋找政府認證的合法病媒防治業者,切勿輕信偏方或聘僱幽靈清潔公司。
網路買賣環境用藥,買家、賣家分別有什麼處罰?
在台灣,網路販售或進口未經許可的環境用藥(俗稱環境偽藥、禁藥),處罰標準非常嚴格,且「買家」與「賣家」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 賣家(處罰最重)
賣家通常會面臨《環境用藥管理法》的直接重罰,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無照網拍/私售合法藥品(罰 6 萬 ~ 30 萬元):如果你賣的是台灣市面上合法的蚊香、殺蟲劑、防蚊掛片,但你沒有「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只要在網路架設賣場或寫出「防蚊、殺螞蟻」等宣傳字眼,即屬於「非法刊登環境用藥廣告」,依該法第 48 條,可處新臺幣 6 萬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
‧販售「國外帶回」或「非法偽藥」(罰 30 萬 ~ 150 萬元):如果將國外帶回(未經台灣環境部核准進口)的藥品放到網路上賣,該產品會被視為「偽藥」。依該法第 46 條,販賣、運送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偽藥者,處新臺幣 30 萬以上、150 萬元以下罰鍰。
二、 買家(特定情況下受罰)
一般民眾若是單純在國內網站「買」到違法進口的除蟲藥,通常不會直接被環保局開罰(主要處罰製造與販售者),但有以下特例情境買家一定會受罰:
‧委託代購或從國外網購直郵回台(罰 30 萬 ~ 150 萬元):若買家透過海外購物網站(如淘寶、日本亞馬遜)跨海購買未取得台灣許可證殺蟲劑、除蟎噴霧,或是委託代購「非法輸入」回台灣。此時買家在法律上會被視為「輸入者(進口商)」。引進未經許可的環境禁藥或偽藥,同樣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 46 條,將直接面臨 30 萬元起跳、最高 150 萬元的重罰。 (相關報導: 出國收行李小心!海關曝隨身帶2物品「機場直接丟掉銷毀」,多數人不知道違規觸法 | 更多文章 )
‧買來再次轉手(視同賣家裁罰):買家如果因為貪便宜囤貨,後來發現用不完又放到二手平台(如旋轉拍賣、蝦皮)轉售,身分便會切換為「賣家」,同樣會被處以 6 萬至 30 萬元的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