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25)年是香港回歸中國28週年,曾為服飾品牌佐丹奴創辦人,後成為香港壹傳媒集團、蘋果日報創辦人,現今77歲的黎智英,長達數十年的事業與公共參與歷程中,經歷了從白手起家的企業家到敢於直面政治壓力的媒體人,為了香港的新聞和言論自由挺身而出,不惜承受來自北京與港府的打壓。
在2020年底,黎智英被以違反中國《香港國安法》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為由被逮捕,案件於2023年開始審訊,如今,這位77歲的媒體大亨已在最高戒備監獄裡度過1600多天,今(2025年)8月28日已進入最後結案陳詞(控辯雙方提交的最後論述)階段,法官在庭上宣布押後裁決,並表示若有裁決日期,會通知控辯雙方。據《BBC》等香港媒體報導,黎智英案一年多審判走向尾聲,判決日期可能落在10月份。
香港國安法下的審判,黎智英從億萬富豪到政治犯的媒體與社運之路
一塊巧克力,讓黎智英決定改變命運
1947年出生於中國的黎智英,童年過得並不順遂。年幼時母親因批鬥被送往勞改營,父親叛逃香港,家財散盡,大人四散,家裡只剩下他、孿生的妹妹和輕微智障的姐姐,讓他從小就得獨立生存,8、9歲就要賺錢養活自己和姐妹。
有次在火車站幫旅客搬行李賺錢時,一位客人給他一塊美味的巧克力,黎智英問他來自哪裡,那位先生說他來自香港,讓他對香港充滿嚮往,在12歲時便決定偷渡。
其自傳《我是黎智英》寫到,「曾經替一名香港旅客搬運行李,但是他沒有賞錢,只給一塊由香港帶來的巧克力,由於從未見、食過,放入口後,覺得是天下間最美味的巧克力。我心想,這是香港人,巧克力必來自香港,香港必是人間天堂,所以我也應該去香港了!」
「香港給了我自由,我一生將致力於自由」
1960年,他只攜帶1元港幣,從中國經澳門偷渡到香港當黑工,最初到香港時,他一無所有,從工廠童工做起,再到福榮街手套廠當雜工、紅磡假髮工廠當職員。
在「香港人:黎智英為自由奮戰」(The Hong Konger: Jimmy Lai's Extraordinary Struggle for Freedom)紀錄片中,黎智英說,偷渡船抵達香港的晚上,他被帶到一間工廠,此後每天朝七晚十工作。但他很開心,因為他知道他有未來,「這地方給了我自由,我一生將致力於自由。」
從「佐丹奴」到《壹週刊》、《蘋果日報》:從商界走向媒體
當時黎智英已經是富豪,據《黎智英傳:從億萬富翁,到中國最懼怕的批評者》一書中指出,在遭到政府追捕前,黎智英的財富估計達12億美元,而她財富累積來自於早年的毛衣與馬球衫事業,是他十二歲時到香港所賺來的財富,他甚至自掏腰包,捐出超過一億美元,支持香港的民主運動。
沒有六四,就沒有《壹週刊》和《蘋果日報》
改變黎智英一生的轉捩點,是1989年的六四天安門事件。黎智英曾公開表示,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對他的人生與事業影響深遠,沒有六四,就不會有《壹週刊》和《蘋果日報》。
1989年六四事件後,讓黎智英想起家鄉、母親,他和佐丹奴支持學生抗爭,卻也因而讓他的事業遭中國打壓。黎智英說六四事件「就像母親在黑暗的光明中呼喚他,我的心敞開了」,他及佐丹奴高調支持學生。
「如果紀念因不公而死去的人是犯罪,那麼讓我接受懲罰」
他結識了香港民主黨元老李柱銘,而他因積極參與六四相關活動,2020年,當政府禁止紀念天安門屠殺時,黎智英在香港的維多利亞公園傳統的六四紀念地孤身跪下,點燃一根蠟燭。他告訴法庭,「如果紀念因不公而死去的人是犯罪,那麼讓我接受懲罰。」隨後,他因「煽動非法集會」而被判囚14個月。
投身傳媒行業:「選擇就是自由」
1990年,黎智英出售佐丹奴的股份,轉投入擁有更高影響力的傳媒領域,創立壹傳媒集團、《壹週刊》。走上街頭,成為香港民主運動的旗手黎智英說,「如果我繼續賺錢,對我沒有任何意義,但如果我投身傳媒行業,然後提供資訊,這就是選擇,選擇就是自由」。
1994年,他在旗下《壹週刊》刊登了一封題爲《給王八蛋李鵬的公開信》的文章中尖銳批評時任國務院總理李鵬,導致佐丹奴在中國內地的業務遭北京封殺,他被迫以低價出售所有股份,並自此專注發展傳媒事業。
1995年,創辦《蘋果日報》,而《蘋果日報》日發行量曾超過70萬份。
黎智英與香港民主派關係密切,旗下壹傳媒、《壹週刊》與《蘋果日報》長期批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及建制派社團。
黎智英移居台灣,進軍媒體市場
2000年,黎智英移居台灣,2001年,黎智英開始進軍臺灣媒體市場,將其傳媒事業擴展至台灣媒體市場,創辦台灣《壹週刊》。2003年5月,創辦台灣《蘋果日報》,並將香港的八卦風與狗仔隊文化帶入台灣;2009年起,在台灣籌辦壹電視,於2010年12月28日正式開播。
身為兩個媒體的創辦者,在北京的壓力下,黎智英仍努力捍衛香港的新聞自由,即使多次遭搜捕、媒體資產被凍結,仍未放棄公開發聲。
2000年,黎智英在台灣看見中國民主的可能。當時台灣逢政黨輪替,台灣兩千二百萬人民推翻長達50年的單一政黨威權統治,據《黎智英傳》一書中,黎智英回憶說,「我告訴妻子,『我們搬去台灣吧』。他的當選顯然就是真正的民主。」
隨後,他帶著妻子李韻琴和兩個孩子搬到台灣,並在台灣度過往後十年的多數時光,他告訴朋友,「我愛台灣,我想成為臺灣人。」
唯一的追求是不做「契弟」
在中國出版自傳被禁
2011年5月,黎智英自傳《我是黎智英》刪節版由廣東珠海出版社出版,內容聚焦其創業歷程與心得。然而出版後不久,中國新聞出版總署以違規為由查處此書,吊銷出版社牌照,約20名員工被調離或面臨失業,高層包括社長、副社長與總編輯幾乎全數被撤職。
官方指,該社在一年間出版22種圖書(含13種教輔)時,向作者或合作方收取管理費,未履行編輯、校對、印刷、發行等職責,構成「買賣書號」與「一號多用」行為,違反《出版管理條例》等規定。
不過,《蘋果日報》援引出版社前高層說法指出,該書已刪除原作中所有「敏感」內容,只保留黎智英的成長背景、投身製衣業及打造佐丹奴的過程,雖提及《壹週刊》和《蘋果日報》,但僅作廣告語,無涉媒體立場。被禁原因,據稱是因香港某左派報刊多次向廣東省新聞出版局及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投訴所致。
走上街頭,成為香港民主運動的旗手:雨傘運動、香港反送中運動
香港在1997年主權移交後,政治環境急劇變化。期間民眾透過各種遊行、集會、不合作運動等方式表達訴求,甚至發生多場嚴重的警民衝突,2003年50萬人上街遊行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黎智英參與其中。
2014年香港政府提出的政制改革方案未有回應港人對真普選的訴求,引發大規模雨傘運動,雨傘運動期間黎智英每天都到現場,與群眾一起,他曾說,「讓我們享有自由的最寶貴東西被奪走,我們要抗爭」。
「為最後一根稻草而戰,否則會失去自由」
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要求香港政府撤回其提出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以及實現包括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撤回示威「暴動」定性、撤銷被捕示威者控罪、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隊濫用武力、實現真雙普選的「五大訴求」,200萬人遊行發生也多場嚴重的警民衝突。
黎智英說,「我們要為最後一根稻草而戰,我們要奮戰,否則我們會失去自由,失去所有」。
從2003年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到2014年雨傘運動、2019年反送中運動,黎智英都參與其中,反送中運動期間,黎智英也多次親自參與遊行、接受國際媒體專訪,呼籲國際關注香港的情況,在2014、2019年也表態支持香港普選、反對《國安法》等。
香港國安法實施,為什麼黎智英不離開香港?
警民衝突不斷升級,許多抗爭者先後被捕。直到2020年COVID-19疫情爆發,運動才逐漸趨於平息。隨之而來的是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的正式實施。
「香港人:黎智英為自由奮戰」紀錄片中,前港督彭定康說,黎智英有很多機會離開香港,可以到英國、美國或台灣,但他選擇留下,「你(黎智英)為何不畏懼?」
黎智英說,「我不會離開香港,我是其中一個麻煩製造者,我不可以製造麻煩後一走了之」。
2020年2月28日早上約7時,黎智英因涉嫌於2017年6月4日恐嚇《東方日報》記者以及2019年參與反送中集會被警方逮捕,並被帶往九龍城警署調查,不久獲得保釋。
違反《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他同時高調讚揚美國現任總統川普是「有信用」的人,並「非常希望」川普能於當週末實施制裁。他認為,「外界的支援,即國際間的影響,絕對是我們唯一的救贖。我相信如果美國能給予強力援助,其他國家也會跟進,美國必須起帶頭作用。」
鮮明的反中立場,讓黎智英成為北京眼中的異議人士之一,2020年2月28日,黎智英因涉嫌於2017年6月4日恐嚇《東方日報》記者以及2019年參與反送中集會被警方逮捕,並被帶往九龍城警署調查,不久獲得保釋。
2020年5月,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稱之為「禍港四人幫」之首;2020年8月10日,香港警方以違反《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為由逮捕黎智英,12日凌晨保釋,並被沒收其旅遊證件。2020年12月,黎智英因欺詐罪被捕、拒絕保釋,加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成為首名被正式控告此罪者。
多次申請保釋遭拒,資產遭港府依國安法凍結
自2020年底起,黎智英先後因欺詐、勾結外國勢力等被捕,並成為首名被正式控告《港區國安法》勾結罪的人士。期間多次申請保釋遭拒,且資產遭港府依國安法凍結。
他同時涉及多宗與2019至2020年間遊行及六四集會相關的未經批准集結案件,累計判監20個月。
2021年底,《蘋果日報》高層再被加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2023年,他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及司法覆核申請均被駁回。2024年7月,三項國安罪表面證據成立。
《國安法》案件則於2023年開始審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及李素蘭審理。預計將於今(2025)年8月15日開始進行陳詞結案,港府、北京皆拒絕黎智英聘用自己選擇的律師,負責審判的三位法官也都由港府指派。
外界多認為北京有意長期關押在他們眼中的異議份子,且在香港國安法案件至今被判有罪率100%的狀況下,黎智英恐怕難逃餘生在獄中度過的命運。
鐵窗內的1700天:健康惡化與內心煎熬
政治立場屬「黃」
自2020年12月31日起,黎智英已被關押在獄中超過1700日。根據《美聯社》的報導,黎智英被關押在赤柱監獄,每日幾乎23小時都是單獨監禁,一天只有50分鐘的放風時間,也不能與其他獄友接觸,若罪行成立,黎智英恐怕要面臨終身監禁的最高刑責,被列為與謀殺罪同等級的「A類囚犯」。
2024年11月25日,黎智英承認《蘋果日報》英文版集中報導批判香港特區政府與中國中央政府的負面新聞。
法官李運騰指出,黎智英的意思是不會報導中國的正面新聞,並認為這與他及《蘋果日報》的價值觀一致,確認其政治立場屬「黃」。
黎智英:被收押4年多以來聽力大大衰退
「我愈身處險境,就愈能讓世界關注到香港」
認識黎智英逾30年的前壹傳媒董事祁福德(Mark Clifford)在其撰寫的《黎智英傳:從億萬富翁,到中國最懼怕的批評者》一書中披露,黎智英被囚後,他曾短暫與黎有書信往來,而他有幸閱讀過其他數百頁黎智英從監獄中寄出的英文書信。
據書中記述,黎智英現在每月只可接受探視2至4次,每次30分鐘。日常主要是履行監獄規定的工作,如製作信封,及閱讀、書寫、繪畫 。在獄中每月只能讀6本書,,每個月薪資25.64美元,本身是天主教徒的黎,盡量用時間研讀天主教哲學書籍。
書中提到,黎智英被捕前2個月,與曾被囚禁9年的蘇聯異議人士夏朗斯基(Natan Sharansky)進行了3次深度對話,黎智英問他,當沉重鐵門關上後,要如何面對孤獨 、不確定及恐懼,但黎智英幾乎不需要任何建議,他早就明白,「即便肉體鐐銬於獄中,心靈依舊可以自由」。他曾說,「我愈身處險境,就愈能讓世界關注到香港」。
蘋果日報倒下:「撕心裂肺的痛苦開始滲入內心與靈魂」
書中指出,2021年6月17日,香港警方第二次搜查《蘋果日報》後,2021年6月23日蘋果日報宣布,翌日出版最後一份報紙後停運,創刊26年的蘋果日報倒下,對黎智英打擊非常大,他寫下,「撕心裂肺的痛苦開始滲入我的內心與靈魂」。
雖然他試圖保持平靜,但內心煎熬仍難以掩飾,「(是)意志力在壓抑我心裡的情緒。」
黎智英將這份痛苦比作母親死後的失落,他試過晚上持續誦念玫瑰經,卻始終難以入睡,「報紙停刊雖然不及母親離世的沉重,但痛苦與哀傷仍舊壓得我喘不過氣來。我不想跟任何人談這件事。有人來囚房問起這件事,我只是微笑,一個字都講不出來。」
最終裁決將如何影響香港?
《中央社》報導,祁福德表示,黎智英從未渴望政治權力,他所做的是單純出於對民主價值的理想,「他知道自己想做什麼」。對於案件審訊結果,祁福德說,根據以往涉及國安法的案件,定罪率幾乎達100%,希望世界持續關注黎智英。
黎智英的案件備受全球關注,美國和歐洲多國都曾呼籲香港政府釋放他。美國總統川普甚至承諾,如果他重返白宮,將會讓黎智英獲釋。
但外界普遍認為,在北京的高壓下,黎智英被判有罪的可能性極高。香港國安法案件至今的定罪率幾乎達到100%,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執行主任克洛格(Thomas Kellogg)曾直言,黎智英「應該是北京敵人名單上的頭號人物」,審判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他「餘生都關在牢裡」。
《國安法》審訊關鍵節點
黎智英《國安法》案件於2023年12月18日正式開審,自2024年11月20日開始,黎智英面臨的國安案件包括2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及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由黎智英親自出庭,這是他被囚近四年來首次在公開庭上發言,並歷時52日至2025年3月,完成全部自辯。2025年3月完成所有舉證後,案件正式進入最終階段,預計於2025年8月15日展開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
川普:只要能重返白宮,就會讓在香港監獄服刑黎智英獲釋
他解釋,所以希望川普連任,是因為川普曾承諾採取堅決措施解決香港問題,而對方是「言出必行」的人,相信若對方連任,「我們便有可能處理『國安法』」。黎智英也承認主張美國在多方面貿易與中國「脫鈎」,也提倡美國限制向中國輸出晶片等,認為有關做法正確,美國應予以延續。
在美國總統川普贏得第二任期前的幾天,他曾做出大膽承諾:只要能重返白宮,就會讓在香港監獄服刑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釋。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川普去年10月接受Podcast專訪時,以自信口吻表示,「我100%會讓他出來。讓他被放出來很容易。」
黎智英曾在受《財訊》專訪時表示,「假如坐牢能使抗爭的力量更大,為什麼不?」如今,他正以被告身份,在香港國安法下面對最高終身監禁的指控,外界關注的不僅是法院的最終裁決,還包括此案對香港輿論環境和國際間的影響。
國際間持續關注黎智英案,美國與歐洲多方呼籲港府釋放他。歐洲議會於6月通過決議,要求立即釋放黎智英,並廢除香港《國安法》。
2025年8月28日結案陳詞
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家公司被控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結案陳詞,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在庭上宣布押後裁決,並表示若有裁決日期,會通知控辯雙方。
據中央社報導,在結案陳詞中,控方主要提出,黎智英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仍然請求外國制裁香港;辯方則表示,黎智英過去的相關言論只是表達一己之見,控方過度解讀黎智英一些請求制裁香港的言論,建議法庭不應只斟酌黎智英部分言論。辯方並認為,媒體在言論方面應該享有更大自由。
這場審判的最終結果,不僅將決定黎智英的個人命運,也將深刻影響香港的新聞自由與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