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報導,以政府攬才為目的,並兼顧維護公益、工作權,銓敘部將修訂公務員服務法第14之1條條文,放寬公務員離職後的「旋轉門」規範。即規劃簡任官禁止轉職敏感單位的期限擬將由「離職後三年」縮短為二年,基層公務員則將由「職務禁止」改為「行為禁止」,未來則不再限制轉職,僅會限制不能接洽與離職前職權相關的業務;同時目前公務員違反旋轉門規定,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未來考慮將只有高官違反規定會維持原有刑罰,但一般公務員若是違反「行為禁止」相關規定,則將改為行政罰,改由銓敘部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