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服務法  

約 34 項搜尋結果
新任勞動部長洪申翰新官上任第一把火─周末加班聽取業務報告,被基層駡聲給滅了。(顏麟宇攝)

夏珍專欄:洪申翰「最強高中生」部長,有問題嗎?

北市聯合醫院針對陳佩琪(見圖)人頭公司疑雲舉行調查會議,會後決定先行緩議。(資料照,柯承惠攝)

陳佩琪人頭公司疑雲 北市聯醫先緩議:「這番話」不能當唯一證據

曾代表民進黨參選立委的陽交大教授林志潔出席立法院國會改革法案公聽會。(林志潔臉書)

風評:民進黨真把政客說謊當權利

雲林縣政府政風處科員吳安琪侍親假留職停薪期間加入直銷、涉及違法,政風處已著手調查。(圖/翻攝自臉書、IG)

政風美女「請半年侍親假」月收海撈80萬!兼職做直銷受封「鑽石」級 廉政署喊「違法」要查了

有網友擔任「鐵飯碗」的公務人員,但一個月卻平均至少要加班110小時。(示意圖/取自pakutaso)

考上公務員每月加班180小時!他崩潰「多的時數通通是做功德」,前輩一句話曝解決辦法

里長是最基層的服務單位。圖為新北里長們巡視戶內外加強清除孳生源,澈底杜絕登革熱。(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觀點投書:里長薪資應法制化並接受公務人員服務法兼職規範

公務員因薪水穩定及福利良好令人稱羨。(示意圖 / 取自pakutaso)

公務員越來越難當!他怒批1新規定「根本做功德」,過來人嘆:和私人企業沒兩樣

國安會秘書處長王涵江被爆於春節期間與機場移民署官員發生爭執,國安會依規定將王員調離主管職。示意圖,與新聞個案無關。(資料照,顏麟宇攝)

國安要員被爆對海關拍桌咆哮 國安會確認「態度不當」拔掉主管職

前副總統陳建仁(左)出任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右)競選總部主委,是中研院的「創例」。(陳建仁臉書)

風評:俯首甘為英系牛,陳建仁完美詮釋權力的滋味

吳佩蓉宣布參選高雄市議員(取自吳佩蓉臉書)

風評:這是不是「吳佩蓉條款」?

銓敘部推出《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是「整飭官箴」還是「整肅異見」?(取自Solomon203@wikipedia/CC BY-SA 3.0)

觀點投書:民進黨蔡政權還知道「行政中立」嗎?

警消等公務員團體為求修法規範加班上限,連日在行政院、立法院前苦候抗議。(李佳穎攝)

一份調查揭露立院修法仍不敢面對的問題:警察工時上限沒譜,勤務內容更不合理

除了救災,消防員核心勤務有防火宣導、消防安全檢查、水源調查、搶救演練、備器材保養、備勤、值班、待命服勤等,導致超時值勤狀況嚴重。(資料照,洪煜勛攝)

釋字785大限在即,超時加班未解 警消健康全面上軌再等等

圖為土地銀行舉辦「麟洋羽球認同卡」發行活動,奧運男子羽毛球雙打金牌選手王齊麟(左)、李洋(右)出席。(柯承惠攝)

桂宏誠觀點:政府敢把麟洋「唬」成是公務員─畸形的台灣民主

司法院公懲會為臺大校長管中閔獨創 「新型態兼職業務」。(吳俊廷攝)

風評:經常、持續與固定投稿就等於「兼任」他項「業務」?

臺大校長管中閔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記申誡一支。(吳俊廷攝)

風評:書生碰到蒼蠅

台大校長管中閔被控違法兼職案宣判,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由書記官長林玉苹(見圖)於會後召開記者會說明。(陳品佑攝)

管中閔匿名寫評論遭判申誡 公懲會: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嚴重損害政府信譽

監察院彈劾台大校長管中閔,對管寫社論屢屢用「匿名投稿」形容。圖為管中閔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管中閔懲戒案準備程序庭」。(顏麟宇攝)

風評:不具名等於匿名嗎?

台大校長管中閔2日出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管中閔懲戒案準備程序庭」。(顏麟宇攝)

風評:蔡英文都撿到槍了,管中閔還在與泥巴苦戰

管中閔就任校長管中閔就任校長,依舊被監察院追打,先遭彈劾後又被公布「兼職(課)」完整報告。(蔡親傑攝)

風評:仇大苦深管中閔,夫復何言

監察委員蔡崇義、陳師孟、王幼玲針對「前政務委員管中閔違反公服法禁止兼職規定」,召開記者會說明。(顏麟宇攝)

夏珍專欄:監委拔管硬搶司法院飯碗,成了蔡英文最佳豬隊友

作者認為,對於管中閔今遭彈劾案,全部蔡系監委支持彈劾管中閔,而馬系監委幾乎全都反對,這就很明顯的看出,監委的是非判斷完全是受到意識形態操弄,藍的一邊,綠的一邊,根本沒有是非正義可言。(資料照,顏麟宇攝)

觀點投書:沐猴而冠的監察委員該解散了

監察院15日上午針對台大校長管中閔進行彈劾審查會,最後以7:4記名投票通過彈劾案。(資料照,甘岱民攝)

管中閔兼職案》匿名定期寫週刊社論7年賺400萬!監察院7:4通過彈劾

「在公務機構,日本『人事院』每年會廣泛調查民間企業社員的收入情形,並以此作成『人事院勸告』,希望內閣,乃至於國會調整中央政府公務員薪資,以維持政府與民間的薪資『衡平』;而正是有衡平機制,加上過去幾乎年年都有調薪,所以才不像我國會出現倡議是否解禁的問題。」(示意圖,H.T. Yu@flickr)

觀點投書:公務員服務法禁止商業經營及兼職之合理性

知名部落客林氏璧因為具台大醫師身份,被記過後決定辭職。(圖片取自林氏璧和美狐團的三狐小天地部落格)

劉昌坪專欄:公務員一律不能從事商業行為的要求合憲、合理嗎?

公務人員如欲兼任非營利人民團體的職務,無論是否受有報酬,均應經服務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許可。但作者認為,依據《憲法》人民本就享有參與人民團體自由,這些過度規範,已嚴重剝奪公務人員社會參與的空間。(資料照,方炳超攝)

觀點投書:公務員下班作功德,先修《公務員服務法》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顏麟宇攝)

銓敘部擬放寬《公務員服務法》規定 李俊俋:一定要保留旋轉門條款

「目前政府規劃方向即縮大幅縮短管制年限,及減少罰則,期待以此為誘因期待能促進公私領域間之人才流動。然仍有以下面向值得探討。」圖為銓敘部大門街景。(資料圖,翻攝自Google Map)

觀點投書:放寬「旋轉門」,避免變成政府的「任意門」

考試院擬放寬公務員旋轉門條款。(陳明仁攝)

劉昌坪專欄:旋轉門條款應合理鬆綁

針對媒體報導,未來公務員可打工兼差,銓敘部表示,目前在初步研議階段,尚未形成政策。(資料照,取自Google Map)

公務員可打工兼差?銓敘部:初步研議階段,未形成政策

2016年就有高達19位國立大學教授因兼任學校行政職,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卻同時在校外兼職,違反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規定遭監察委員彈劾。圖為台大校園,與事件無關。(資料照,風傳媒攝)

公立教授兼差頻被彈劾》兼行政職又兼差違法 《公務員服務法》阻撓產學合作

被教育部函送進監察院的教授名單中,有8位教授為交通大學,交大每年都有做宣導,這些教授就更不能因「不知者無罪」抗辯。(取自交大網站)

公立教授兼差頻被彈劾》重疊一天就違法 監委抱屈「法律太沒彈性」

1名曾姓前陸軍上校因違反旋轉門條款,今(8)日遭台中地方法院依《公務員服務法》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圖為陸軍6軍團542旅雲豹八輪甲車。(資料照,吳明杰攝)

上校退伍違反「旋轉門條款」 58.8萬所得全數沒收

監察院彈劾國立政治大學教授胡聯國,因其在借調到台中教育大學擔任管理學院長期間,違法兼任民間公司董事。(資料照,余志偉攝)

政大教授兼任凱基證券獨董,遭監委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