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圓爸」家暴妻兒案偵結!新北地檢依傷害、強制罪起訴

2019-01-31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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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林男家暴行為,新北地檢署認為林男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普通傷害罪嫌及同法第304條強制罪嫌,依法將他起訴。(資料照,取自爆料公社)

對於林男家暴行為,新北地檢署認為林男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普通傷害罪嫌及同法第304條強制罪嫌,依法將他起訴。(資料照,取自爆料公社)

蘆洲一名林姓男子日前請孩子買晚餐,卻因「肉圓沒加辣」,讓他酒後家暴兒子與一旁勸阻的妻子,畫面曝光後引發輿論譁然;儘管林男事後開記者會道歉,並向檢方認罪,但新北地檢署查出林男過去也曾因情緒控管不佳、管教過當而打小孩,新北檢今(31)日偵結起訴,認定林男涉犯傷害、強制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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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指出,林男在今年1月12日20時30分許,因不滿兒子代購買之肉圓沒加辣。且懷疑他說謊,先恫嚇兒子要求吃下肉圓。對方因害怕遭到責打而吃了一口,林妻出言阻止,林男猛然拉住兒子衣領,要兒子坦承說謊,當孩子辯稱並未說謊,竟又隨即持鋁製啤酒瓶打兒子臉頰。

林妻見狀欲阻擋,林男竟勒住妻子脖子拖行至客廳,摔至地上再一手繼續毆打兒子,一邊腳踹妻子,導致妻兒皆有多處傷口。事後,林男曾開記者會道歉,林妻則向新北地院以不堪同居虐待訴請離婚,並爭取監護權、扶養費。

對於林男家暴行為,新北地檢署認為林男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普通傷害罪嫌及同法第304條強制罪嫌,依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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