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銘要土地拖1年?新北市府:去年即告知撥用國有地需19億元

2016-02-1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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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18日早上抱怨朱立倫拖一年沒回應鴻海的土地申請,新北市政府回應,去年2月即告知須有償撥用,但鴻海後續並無回應。(資料照,陳明仁攝)

郭台銘18日早上抱怨朱立倫拖一年沒回應鴻海的土地申請,新北市政府回應,去年2月即告知須有償撥用,但鴻海後續並無回應。(資料照,陳明仁攝)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18日早上剛抱怨鴻海向新北市政府申請的智慧住宅計畫延宕一年無回應,呼籲新北市長朱立倫「不要再去選高位、快點給我回答」,新北市政府隨即在下午發表聲明指出,鴻海指定的土地為國有地,必須負擔土地成本約19億,去年即已告知郭董,但鴻海後續並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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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抱怨新北市府不回應一年前鴻海的土地申請,新北市下午提出4點澄清,表示新北市政府沒有立場指定土地為特定公司作特定用途之用,若鴻海希望「工者有其屋」,可與市府以社會住宅興建模式合作,更強調,市府一開始就回應鴻海,國有土地必須有償撥用,鴻海需負擔土地成本約19億,但鴻海並無回應。

新北市政府聲明:

1、 台灣是個法治國家,新北市政府沒有立場。也從來不會指定土地為特定公司作特定用途之用。

2、 有關鴻海所提「工者有其屋」部分,本府一開始就已向鴻海說明我們歡迎企業採社會住宅興建模式,對於公有土地亦會採公開招標方式興建社會住宅之用,未來得標廠商,分回之房舍得以定目的之使用,其餘全數均須作社會住宅之用。

3、 本府一開始即對鴻海說明其所提出之土城頂新段土地,係為國有土地,必須有償撥用,土地成本約19億,未來投資者必須負擔土地及興建之成本,一開始即已明確告知。

4、 新北市以穩健多元方式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是新北市既定的政策。即使引進民間資源與廠商合作開發,也一定要以全體市民公共利益優先,而非針對特定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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