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立誠觀點:萬事莫如廢標急—再論離岸風電

2018-12-10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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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招標爭議,監察院糾正經濟部。(圖/彰化縣政府官網)

離岸風電招標爭議,監察院糾正經濟部。(圖/彰化縣政府官網)

週六有兩則與離岸風電有關的重大新聞:一則為監察院對經濟部提出糾正,指出離岸風電招標有諸多失誤,要求經濟部必需通盤檢討。一則為行政院主導要先行發放「有條件許可函」,協助風電業者趕在本月底前與台電簽約以適用今年每度5.8元的躉購費率

讀了第一則新聞,不禁為監察院叫好,監察院此一糾正案向世界展現台灣人並非全部魯鈍無知容易被騙,也向後世展現今日御史為了維護全民權益,不畏權勢的風骨。此一糾正案有其重要歷史地位。讀了第二則新聞不禁感嘆蔡政府胡作非為,無法無天的程度也沒有下限。

以經濟部沈部長為例,在公投後立法院檢討離岸風電的公聽會上,竟然一再重複早就被打臉的諸多錯誤論述,企圖誤導立委。

沈部長一再辯稱每度5.8元費率與世界其他國家相當,並舉日本每度9元為例。但日本費率為深海試驗型浮動基礎風機的費率。浮式基礎造價成本較台灣與歐洲的淺海固定式基礎成本高出一倍以上。試驗型機組單價也遠高於大規模風場單價。以台灣為例,兩年前兩個示範型風機就花了近40億元。平均每度電成本高於競標價格5倍以上。日本與台灣費率建立於完全不同基礎在能源界也是常識,沈部長當然心知肚明,不知為何仍在國會殿堂放言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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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經濟部長沈榮津。(甘岱民攝)
經濟部長沈榮津。(甘岱民攝)

沈部長在公聽會上也指出臺灣發展離岸風電歷程與歐洲國家相同,都是先躉購再競標,目的都在於扶持國內離岸風電產業。但沈部長故意不提國外發展離岸風電産業花了十年工夫。躉購方式也在十年後產業成熟後才改為競標,那有像台灣兩個月前躉購兩個月後就改為競標的先例?沈部長是工業局出身,對重大產業發展千幸萬苦極花時間必然有深刻的體會,為何談到風電就換了嘴臉?以沈部長一遇離岸風電就不顧專業的表現而言,封沈部長為「瘋電部長」誰曰不宜?

政府東施效顰,畫虎類犬所謂先躉購再競標的唯一理由就是發展離岸風電產業,但如彭博資訊社等國外機構早就指出政府這種偃苗助長急就章式的產業發展,「成功機會極微」。以市場規模而言,目前550萬瓩裝置容量似乎足以支撐產業。但細究將發現依招標規範,有400萬瓩裝置容量不是根本就不要求國產化就是只要求週邊非核心技術國產化,只有150萬瓩要求部分關鍵零組件國產化,根本沒有經濟規模足以支撐產業。

許多國外廠商也指出第二階段競標價格低到每度2.2/2.5元的主因就是不需負擔國產化的責任。由海外市場、競爭對手、本身強弱項等角度分析,離岸風電國產化根本是畫餅,何不全面改為競標為全民省下9000億元額外電費?

行政院計劃在當地漁會與業者尚未達成共識前違法發出「有條件許可函」給業者在年底前趕辦籌設許可,真可説是膽大包天,無法無天。一方面漁民已聲明不排除「海上見」,恐將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另一方面行政院似乎忘了改選後的地方政府仍掌管許多陸上設施如「變電站」的執照頒發權力。目前不與地方協調一意蠻幹的作法,不怕欲速則不達,引起民間與地方政府強烈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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