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震華觀點:司法改革落空,是壓倒民進黨的最後一根稻草

2018-12-10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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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還記司改國是會議?圖為蔡英文總統主持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次籌備會。(取自蔡英文臉書)

誰還記司改國是會議?圖為蔡英文總統主持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次籌備會。(取自蔡英文臉書)

隨著民進黨九合一選舉大敗,檢討聲音多數圍繞在改革對民生經濟的影響問題,但大家都忘了小英政府曾經召開過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一句「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扭曲不公的司法,原本正是蔡總統當選致詞時,獲得最多最響亮掌聲的改革事項!未料,司改國是會議開完後,一切回復原狀,法務部祇把檢察署的招牌名稱改了,司法院也祇修了一條人民可以抄閱刑事審判筆錄,人民參與司法,也在支持陪審團群眾的抗議風風雨雨中辦了幾場國民法官參審試驗中悄悄落幕,一點像樣的改革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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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依舊如皇帝般有權無責,自由心證依然可肆無忌憚地上碧天下黃泉,更無有效的退場機制,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終淪空談,連知識分子的心也傷透了,豈止升斗小民的民生經濟不景氣!?唯有新北市黨部主委余天點出,司改一事無成,正是敗選的最後助因,筆者心有戚戚焉!

20181119-蘇貞昌「會做事連線」晚會新北蘆洲場造勢活動,民進黨新北市黨部主委余天上台炒熱氣氛。(陳品佑攝)
民進黨新北市黨部主委余天說司法改革一事無成是民進黨敗選助因之一。(陳品佑攝)

事實上,筆者在上一篇「笨蛋!司改最深民怨就在司法官有權無責」,就直指當今司法審判制度的真正要害,正是司法官擁有絕對的自由心證、訴訟指揮等偵審判權力,但法律上卻無任何有效制衡、節制措施,制度更使律師矮法官一大截,致使司法官在審判台上就如太上皇! 司法官有權無責的根源,就在國家賠償法第13條的過度縱容式保護,這是不論英美法系的英、美、日所無,連歐陸法制的德、法國也沒有的。

至今小英政府連國賠法第13條討論、提案都沒有,遑論送入立法院修法。雖然有個別立委提案,但多如放煙火作秀般,一閃即逝!因此,國賠法第13條至今仍是司法官的鐵布衫金鐘罩,無論司法官的法律見解多糟糕幼稚或被上級改判,或取捨證據認定事實的心證自由多麼離譜、荒謬不合常理,依然拿他沒辦法,因為國賠法第13條是民法公務員含司法官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特別排除規定,除非有逮到司法官收賄而被檢察官起訴、再被法院判刑確定,否則司法院及法官仍舊祇要一句老話,那是我「獨立」=「孤立」審判的見解,你人民不服還可上訴、或再審非常上訴啊!但筆者執業20餘年,所謂再審或非常上訴、交付審判,都是令人民辛酸的,只是又再花錢費神浪廢生命換來希望的一再破滅而已,成功率不到千分之二!祇因為這些機制都是內部審查機制,在學長學弟、官官相護文化下,根本毫無救濟效果!

20180302-民間監督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落實聯盟上午召開回應官方公布「司法改革首次半年進度報告」記者會。(蘇仲泓攝)
誰還記得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圖為民間監督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落實聯盟上午召開回應官方公布「司法改革首次半年進度報告」記者會。(蘇仲泓攝)

因此,唯有成立再審及交付審判的外部監督機制,落實司法民主化有效節制司法官權力,貫徹毒樹果實理論等程序正義優先法則,及針對司法官設立財產來源不明罪,並溯及既往救濟那些有問題司法官經手的個案,才能夠有效打破司法圈這個封閉且高傲或孤獨的小圈圈,讓陽光透進司法,讓司法由「孤傲獨立」走向真正「公正獨立」,我想這才是人民殷勤期盼的司法正義!

過去,只要有訴訟經驗的民眾,對於司法的品質,幾乎沒有人會打出及格分數,這也是小英政府上任以來,提倡司改,讓全民得以見到希望的主要原因。但小英上任後,對於司法改革雷聲大雨點小,期望越大、受傷越深,所以這次獨獨接地氣的余天出來分析民進黨雪崩式大敗的主要成因之一,就是司法改革淪為空號!近幾個月來,選舉使社會動盪不安,造假謠言滿天飛,殺人分屍案又頻傳,而司法改革正是強化治安的利器,未能優先改革司法,落實司法正義,實在相當不智。

不過,目前挽救還不嫌遲,只要民進黨內各派系願意放棄爭鬥,虛心檢討改革失敗的策略及輕重緩急的步驟,貼近人民、傾聽人民的訴求,讓司法官審判有責制、並且訂立完善的退場機制,返回人民陪審的司法民主化初衷,我想人民還是會願意給民進黨一個機會的,至少筆者還願意相信,司法改革可以在民進黨手中得以實現。

*作者為司法改革關懷互助協會理事長(致力推動司法官權責相符及司法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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