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工讀納保爭議 勞長盼學校聲請釋憲

2015-09-03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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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大學工讀納保爭議,勞動部長陳雄文2日表示可走釋憲一途,但得由大學方面提出。(資料照片,余志偉攝)

談到大學工讀納保爭議,勞動部長陳雄文2日表示可走釋憲一途,但得由大學方面提出。(資料照片,余志偉攝)

日前教育部和勞動部發文給各大專院校,要求得為「勞僱型」助理以及工讀生納保,此舉卻意外衝擊校方應僱用的「身障者」人數以及不成比例的低薪高額投保費用,勞動部長陳雄文2日表示可走釋憲一途,但得由大學方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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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報》報導,勞動部長陳雄文2日應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之邀到高雄演講,談到大學工讀納保爭議,他表示,很多老師跟學生太熟了,請學生做事都用Line聯繫,而這些都成為檢舉老師廉價使用勞工的呈堂證物。

陳雄文說,勞動部也不想介入校園,但由於檢舉案件太多,不得不處理,因此他鼓勵大學聲請釋憲,釋憲結果若是勞動法令不該進入校園,勞動部立刻撤退。

由誰來聲請釋憲?政府、學校互推

為什麼不能由勞動部代為提出聲請釋憲?陳雄文表示,勞動部是執法單位,「怎麼會去釋憲,這樣等於自己否定法令效力,做起來很奇怪」,因此建議大學聲請釋憲,是因釋憲主體一定是釋憲關係人。

不過,台大學務長陳聰富說,除非大學對主管勞動法令的勞動部提出權利受損的訴訟,且敗訴定讞,大學才可聲請釋憲,但這種情況根本還沒發生。

在雙方互推責任的情況下,總有人要出面善後。據了解,由於勞動部與教育部都不願意干預,大學校長目前決定由政大代表提出釋憲,目前還在蒐集資料。

助理工讀納保2大問題:身障者聘用數不足額、低薪高保

教育部和勞動部6月17日分別頒布《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和《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要求各校得為「勞僱型」助理以及工讀生納保。

可以想見,未來各校工讀生納保基數將大幅上揚,這不僅僅校方預算問題,更意外衝擊到校方應雇用的「身障者」人數,若未聘滿3%足額人數,校方恐得面臨上千萬的罰款。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民營企業員工人數在67人以上者,須聘用1%身障者;公家機關則是員工數在34人以上,需聘用3%的身障者,每少聘1人,每月就須繳2萬0008元代金。

就有校方日前出面喊話,即使聘滿學校的所有身障學生,仍不足額,還是得面臨高額罰款,成大副校長黃正弘表示,根據這項新規定,校方要加聘近200名身心障礙助理,「這麼多人要去哪裡找?」

對此,陳雄文則透露,勞動部已研議修正法規,把薪資低於基本工資一半的工讀生,納入身障生計算基礎,「這樣學校擔心的問題就可克服」。

另一問題則是校方得為每周低工時的學生,投保最低薪資門檻1萬1000元不成比例的千元保費,事實上多數的學生收入都未達此標準。

文藻外語大學校長周守民便表示,有些學生每周只工讀5至10小時,如果都納保對學校是很大的負擔,所以學校開始不用短工時的學生,這對學校和學生都是損失。

陳雄文盼教師上PTT了解學生

工讀、助理納保爭議除了預算上的問題外,更牽扯到「師生倫理」,當初很多公立學校之所以反彈的原因,更是覺得學生不該把「校內工讀」或是「兼任助理」當作工作,應該是服務與學習。

因此,勞動部與教育部頒布的原則一出,很多公立學校應對的方式並非認同接受,而是拐個彎照舊,例如台灣師範大學擬推出「師徒制」,希望能回歸教學助理以學習為主的初衷,強調是師生關係而非勞僱關係,既提供學習機會,同時避免師生倫理崩潰。

對於這個面向,陳雄文也表達他的看法。他提醒大學教師到PTT看一下,太陽花學運之後,「現在的學生已經不是我們認識的學生了」,如果還用早年的師生關係來看現在的學生,真的會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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