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八歲,我有一個小孩。」童婚小新娘的悲歌

2015-06-22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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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40歲的 Faiz 與 11歲的 Ghulam。

阿富汗,40歲的 Faiz 與 11歲的 Ghulam。

「我八歲,我有一個小孩。」你很難相信,但世界每年都有 1500 萬個未成年女孩進入婚姻關係。在第三世界許多小女孩在七八歲就要被推入另一個陌生的家庭,接受性行為、生產、侍奉新家庭的家人,這也通常成為他們一生寫照,你相信嗎?台灣初讀小學一年級的年紀,在遙遠的地方,那些年齡的女孩已經在學習如何從事性行為了。

國際新聞 The World Post 報導在非洲的莫桑比克與贊比亞有項傳統,當女孩成長至七~八歲,她們必須到一個集中營「學習性愛」。該集中營主旨為教導女孩如何在床上取悅男人、以準備日後結婚,因為這已是那些女孩們待嫁閨中的年紀了。你沒有聽錯,正是那個台灣小孩才正要升上小學一年級的年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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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援助機構世界宣明會的 Persilia Muianga 說:「在莫桑比克有些母親會強迫自己的女兒與男人睡在一起、他們相信這會使女孩的月經更快到來,擁有性行為能力。」

這個集中營相信女孩們走出去之後,便能開始準備訂婚、婚姻儀式、從事性行為。在莫桑比克、贊比亞等非洲地區,女孩們八歲結婚、十二歲生小孩是很正常的事。兒童保護專家 Muianga 對此說明:「這些女孩被迫從事性行為的年紀約在8~12歲,還沒成長為成熟身體,對他們來說是很大的危險,在分娩的過程中死亡率也增加。」你如何想像一個骨骼、性器官都尚未發育完全的身體,承受那樣入侵與生產的痛?不可承受的不只是身體的劇烈改變,更是幼小心靈必須負荷另一個生命、一個陌生家庭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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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長大的八歲母親

儘管這些地區「童婚」是不合法的,但仍無法改善這樣的現象。其中原因包括在貧瘠的農村人們會將女孩作為物品販賣,這些女孩生來沒有接受教育的權利,更身負「利益交換」的重任,嫁到另一個家庭,生孩子、盡妻道,是一個八歲小女孩必須面對的人生。你或許也好奇如何定義童婚?根據國際法的兒童權利公約(CRC),各國政府已經承諾並且確認法律上保障18歲以上才具備成人行為能力。「童婚」,這些七歲八歲的小新娘,他們被剝奪的不只是童年、教育、生活的單純,更是生存的人權。

童婚發生率較高的地區是南亞(­46%)、撒哈拉以南非洲(37%)、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29%)。民間組織 Girls Not Brides 組織統計出全球有30%的新娘未滿18歲,每年有 1500 萬個女孩在身體尚未完熟便進入婚姻,在家庭關係中時常成為「被奴役」的角色,不具備獨立經濟能力、失去受教、基本安全的保障,在買賣的童婚交易中這些女孩淪為「附屬品」,無論在身體上還是情感上她們都尚未準備好成為妻子與母親,孩子新娘們最大的危險便是在分娩與懷孕的過程中死亡、感染愛滋病以及長期的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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