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提黃偉哲墓園開發案收賄 高思博:抓到了!快認罪退選!

2018-09-14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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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台南市長參選人高思博14日舉行「揭開黃偉哲收錢真相」記者會。(陳品佑攝)

國民黨台南市長參選人高思博14日舉行「揭開黃偉哲收錢真相」記者會。(陳品佑攝)

再提黃偉者墓園開發案收賄 高思博:抓到了!快認罪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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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選戰逼近,國民黨台南市長候選人高思博今(14)日特地北上召開記者會,重提民進黨台南市長候選人黃偉哲曾被貪汙罪起訴的「崑陵山安樂園」案,明確違反《政治獻金法》,他說,「黃偉哲,抓到了!法院認證的收錢立委,不應逃過法律制裁!」呼籲黃自行認罪並退選。

黃偉哲在2009年被檢察官指控,透過助理李信輝收賄300萬元,協助業者向官員關說龍崎鄉「崑陵山安樂園」開發案,遭台南地檢署依貪汙罪嫌起訴。但台南地方法院最後認定,業者給付款屬政治獻金,判黃偉哲在內5名被告無罪。

高思博今指出,黃偉哲在「崑陵山安樂園」案中,違反《政治獻金法》的事實明確,分別在2006年6月17日、2007年5月4日與2007年12月17日,收受業者100萬元、100萬元與200萬元政治獻金,但第1筆在允許收受政治獻金期限外,第2筆未申報,第3比有對價關係。

高思博表示,過去前基隆市議長黃景泰就是因類似案件遭判刑,呼籲黃偉哲認罪,爭取易科罰金,並退選。他也說,如果黃覺得他的指控是汙衊,那就歡迎對他提告,大家一起進入司法程序,把事情說清楚。

律師葉慶元指出,在「崑陵山安樂園」案判決書中,業者坦言有提供黃偉哲400萬元政治獻金,是要「換取對該開發案能跟營建署表達關心」;當時的營建署長也說,黃偉哲在2006年11月有表達關心,而有現金、有支票、有拿錢、有辦事,法院卻判無罪,讓人匪夷所思。

葉慶元表示,即使黃偉哲在該案中依《貪汙治罪條例》無罪,但政治獻金有對價、未申報,刑事責任仍待釐清,全案有20年追訴期,呼籲黃勇於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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