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弈全觀點:神隱的董事長─從國票案看公司負責人之忠實義務

2023-04-17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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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票金董事長改選再起爭議。(google map)

國票金董事長改選再起爭議。(google map)

今年國票金控適逢三年一次董事改選,讓公司爆發經營權爭奪戰,二大股東旺旺及耐斯集團互不相讓,也意外揭開國票金控有諸多公司治理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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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年初以來,先是2月爆出旺旺陣營召開「董事會前會」,決定子公司人事案,違反公司治理;3月有國票金控內部吹哨人爆料,指控公司有製造虛假會議紀錄並逃避監管之嫌。針對相關情事,旺旺、耐斯二大陣營不斷隔空交火,但令人納悶的是,過程卻不見董事長魏啟林出面緩頰或申明立場,最多只是由金控發言體系代為出聲,到底董事長去哪裡了?

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對內則負有維持董事會及公司內部和諧運轉的重要責任,以國票案來看,似乎不見董事長發揮功能。

我國《公司法》第23條第一項規定:「公司負責人應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如有違反致公司受有損害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忠實義務的核心在於,公司的董事必須將自己的利益置於公司之後,一旦出現和公司利益衝突的行為,應優先考量公司利益;所謂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則係指具有相當知識經驗且忠於職守之受任人應盡之注意。

前面提到國票金控大股東召開「董事會前會」,究竟是否為會前會似乎不是重點,重點是這個會議董事長也有參加。根據媒體報導,這個會議出席人包括旺旺陣營指派的5席董事(含董事長)及其所支持當選的獨董,另有公司經理人列席,在大股東指示下逕自決定子公司人事案,然而董事長在這個會議中卻配合演出,似乎不太妥適。

另有吹哨人指控,國票金控有製造虛假會議紀錄並逃避監管之嫌。實務上,會議紀錄原本就應忠實記載,董事長身為會議主席也該如此要求,若副董事長有出席並發言,為什麼不記載?何況,法令對於金控各級經理人的任用資格都有嚴格規定,如果出席者不具有經理人的專業資格,卻以長官身分在會議中做了違反經營常規的指示,難道董事長願意概括承受?

太平董事長人人會當,但要在已分裂的局面下,讓不同陣營的股東能存異求同,共同為公司的利益而重修舊好,需要具有高度的格局與充分的協調能力。

雖然魏董事長是由旺旺陣營提名當選,但大股東即使有大股東的想法,身為董事長也應該適時展現專業風骨,不應該為了求官保位,任由局面演變成以情緒取代理性。

最後,本次國票金控全面改選董事,不管雙方陣營如何攻城掠地,結果仍然是各自將掌握或多或少的席次,不會從此退出,從公司治理的大局來看,不能消滅對方,最好就是讓雙方能夠互相妥協,尋求雙方都可以接受新的平衡點。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二大陣營的席次多寡乃是其次,董事長人選能夠獲得雙方的支持,才是國票金能否走出新局的重大考驗。

*作者為協弈法律事務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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