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杰專欄:你的司法主權,我的鋼鐵鐐銬

2015-04-2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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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資深記者高瑜獲重判七年,三度入獄。(截取自視頻)

中國資深記者高瑜獲重判七年,三度入獄。(截取自視頻)

中國資深記者高瑜以「洩露國家機密罪」被重判七年,這是高瑜第三度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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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八十年代,高瑜是中新社記者,對體制內改革充滿期望,也利用那一短暫的、相對寬鬆的輿論環境,發表了許多膾炙人口的新聞報道。六四開槍之後,高瑜因為公開反對大屠殺,而兩次以莫須有的罪名被捕入獄,此後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獨立記者和自由記者。高瑜敏銳和尖銳的分析報道,以及在異議人士群體中的活躍身影,讓中共當局感到如芒在背、並對其恨之入骨。劉曉波被判刑十一年之後,高瑜在自家陽臺的柵欄上繫上許多黃絲帶,以示紀念和抗議。沒有想到,五年之後,黃絲帶仍然迎風飄舞,繫黃絲帶的人也走進了監獄。

高瑜案震驚國際社會和中國民間社會。美國國務院代理發言人瑪麗·哈夫表示:「對這名資深記者的判決是對那些以和平方式質疑中國官方政策和做法的公益律師、網路活動家、記者、宗教領袖等人士做出的一系列令人不安的政府行為的一部分。我們呼籲中國當局立刻釋放高瑜,並尊重中國在國際上的人權承諾。」歐盟發言人表示:「高瑜案突顯了在中國捍衛人權的人士,包括記者、網路博客作者等,在行使言論自由權時,遭受迫害的情況。」

「國際特赦」組織批評說,「高瑜成為當局借此壓制公民言論自由的受害者」。「保護記者委員會」譴責說,這是目前習近平政府無意偏離任何中共專制底線的清晰標誌。「美國筆會中心」發表聲明指出,對高瑜的重判顯示像天安門鎮壓這樣的嚴酷措施依然是習近平的統治手段。國際記者協會、香港記者協會和台灣記者協會也紛紛發表聲明強烈抗議。

死豬不怕開水燙,中共當局以更為強硬的方式回應外界的批評。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回應稱,「中國所有公民都享有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高瑜案件是依法處理,其它國家無法干涉,希望其它國家尊重中國的司法主權」。

中共黨媒《人民日報》旗下的民族主義小報《環球時報》以「高瑜洩國家機密判7年與言論自由無關」為題發表評論說:「中國的保密法不是一個用來描著玩的字帖,有人因為觸犯它而遭了牢獄之災,其中被判重刑的不乏高官。……高瑜沒有任何權利可以特殊,她為境外新聞機構供稿,必須以合法途徑做事。」該評論還抨擊說:「西方一些勢力用『人權』和『言論自由』反覆圍攻中國,證明瞭中西在這個老問題上很難調和。……至少在可預見的未來,中西的這種對立將無休無止。」

我忍不住要痛罵這些厚顏無恥的走卒:去你的「司法主權」!「司法主權」居然成了中共當局迫害人權的遮羞布,無恥者無畏,堪稱空前絕後。如果這樣的理由可以成立的話,那麽納粹德國就可以說,屠殺猶太人是我們的司法主權,不容外國干涉;那麽伊拉克獨裁者薩達姆就可以說,屠殺庫爾德人是我們的司法主權,不容外國干涉。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擺出一副理直氣壯的姿態,是因為背後有習近平撐腰——習近平在還是王儲的時候,就曾在訪問南美的旅途中悍然宣稱,西方不能吃飽了沒事幹,對中國的內政說三道四、指手畫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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