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港台交流遭港府打壓 小英該高調聲援

2018-07-2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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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浩天公布政府來函,其中記錄他跟香港民族黨的相關言行紀錄。(郭宏治攝)

陳浩天公布政府來函,其中記錄他跟香港民族黨的相關言行紀錄。(郭宏治攝)

明言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主席陳浩天在七月十六日收到政府保安局信函,內容表示港府考慮禁止香港民族黨的運作。據瞭解,警方的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引用《社團條例》(第一五一章)第八條,向保安局局長建議行使權力,以維護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信函同時要求陳浩天在二十一天內提出書面申述,再做最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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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台灣政治組織有聯繫成罪狀

隨後陳浩天公布共約七百頁的政府來函,其中密密麻麻地記錄他跟香港民族黨的相關言行紀錄,包括主張港獨、指責內地人搶奪香港資源和參加日本跟台灣的相關提倡獨立的會議等例證。

更值得台灣關注的是所引用《社團條例》這一條的內容,當中列有:一、社團事務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團或分支機構的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者;二、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是政治性團體,並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

《社團條例》其實是由英國人在殖民時期所創,當時主要針對黑社會社團、國共兩大政黨在香港的政治組織,經常有暴力衝突所制定。一九九二年,由於港英政府認為《社團條例》不符合九一年制定的《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因此修訂《社團條例》。新法改為較寬鬆的版本,以通知制度取代註冊制度,不遵守通知規定的社團,罰則也相應調低,被認為是大幅調鬆管制內容。

但在九七回歸前,中共認為該法例是「重大修訂」,不得在回歸後的香港生效,要由香港特區自行立法,於是有了上述的內容。然而,這次是回歸之後,第一次行使此條例,被香港反對派普遍認為是變相地行使《基本法》二十三條。

時間稍稍拉遠一點來看,從二○一六年二月底香港新界東立法會議員補選,主張港獨梁天琦不但拿到一五%選票,其中多數更是年輕人,主流泛民主派也開始跟支持港獨的本土派有較好的互動。

消滅異議,傳統泛民成驚弓之鳥

當年九月的立法會改選,香港政府旋即祭出個人思想調查,除了簽維護《基本法》保證書外,還要唯心地去判斷是否真心誠意維護一國兩制。而香港民族黨的陳浩天跟梁天琦就是在那場選舉被剔除參選資格。

後面的故事大家都很清楚,DQ(失格)了許多支持港獨跟自決的年輕一代當選議員,使用各種名目將其入罪入監,剝奪參選權利。即將到來的區議會選舉,香港眾志成員袁嘉蔚因為擔心被篩選掉參選資格,因而退出眾志改以個人參選,這實為香港政治發展的悲哀。

可預料的,一旦這條例成為當權者的利器,香港民族黨後,接下來是青年新政跟香港眾志。港共政府對於反對派的標準很清楚,(含)自決以上都是港獨,連言論自由的範圍都沒有,反對派的標準只能是傳統泛民主派,他們不會成事,他們的存在只會讓香港年輕人覺得民主沒希望,是好事一件。

陳浩天事件爆發後,只見香港眾志、社民連跟工黨前去抗議聲援,傳統泛民政黨只有少數議員現身,多數主流泛民議員都私下表達擔心,認為太高調撐場會被視為支持港獨,強調反對政府的行為是一回事,是否支持陳浩天是另一回事。

泛民政黨的表現,正是港共理想中的反對黨。

無論是《社團條例》中,明文指出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或者政府給陳浩天的證據中,明確指出來台灣參與倡議港獨的集會;還是更早之前,朱凱迪、黃之鋒等人來台參與台灣國會成立香港連線,以及戴耀廷於今年初來台參與討論會,都被香港官方傳媒狠狠批判。

台灣有道義責任高調支持香港

香港政府明顯將限制香港反對派和台灣的交流視作打壓民主的利器,但反觀台灣政府或者國會所謂的香港連線,除了一張薄弱的聲明,彷彿交差了事之外,都沒有更多積極的聲援和批判。

蔡英文政府跟蔡英文本人,更應該將香港政府打擊反對派人士,藉由跟台灣交流有關之際,挺身而出,從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台港民眾自由交流等不同面向進行更積極的批判和呼籲。這不僅是盡一個朋友的責任,對於台灣政府本身,無論在國際上的形象,甚至是和中共博弈的籌碼積累上,都是值得也應該一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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