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解讀周永康被起訴的官方宣佈

2015-04-04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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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的報導中並沒有透露周永康案開審的具體日期。(BBC中文網)

新華社的報導中並沒有透露周永康案開審的具體日期。(BBC中文網)

中國官方新華社周五(3日)報導,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就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原書記周永康涉嫌三宗罪,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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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宣佈意味著備受各方關注的周永康一案將在天津開審,也結束了過去一段時間各方對周永康受審地點的猜測。

此前,由於有關方面公布,周永康的兩大親信、原國務院國資委主任蔣潔敏和原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將在湖北受審,因此曾有人預計周永康也有可能在湖北受審。

此外,被指與周永康關係密切的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薄熙來之前在山東濟南受審,因此也曾經有人揣測周永康可能步薄熙來後塵,也在山東受審。

而最後揭曉的是,周永康將步另一位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的後塵,在天津受審。

開審日期

不過,新華社的報導中並沒有透露周永康案開審的具體日期。

但是,如果以薄熙來案作為參考的話,當時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是在2013年7月25日就薄熙來一案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而結果,有關案件在2013年8月22日開審,前後不到一個月。因此,以此來推測的話,周永康案也有可能在未來一個月內在天津開審。

而周永康案開審日期的另一個參照點是原國務院國資委主任蔣潔敏和原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的開審日期。普遍認為,周永康案應該排在蔣潔敏和李春城案之後,因此蔣李兩案的審結就可能意味著周永康案的隨時開審。

被控罪名

此外,此次周永康被控「三宗罪」,包括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而無獨有偶,薄熙來在2013年也是被控三宗罪,包括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

換言之,周永康被控的其中兩項罪名,即受賄和濫用職權罪與薄熙來相同。但不同的是,周永康還被控了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但沒有被控貪污罪。

而根據去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的中紀委《關於周永康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周永康當時被控「五宗罪」,包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過家人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幫助親屬、情婦、朋友從事經營活動獲取巨額利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洩露黨和國家機密;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本人及親屬收受他人大量財物;與多名女性通姦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

其中第一宗罪屬於黨紀問題,而第五宗罪屬於個人作風問題,而其餘的三宗罪正好就是最後被控的三項罪名。因此可以說,此次周永康被控的三項罪名與之前中紀委的報告內容基本吻合。

面臨刑罰

不過,根據中國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洩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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