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學助理擬全納勞健保 最快8月推動

2018-05-10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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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吳茂昆昨天在教育部部務會報中提到,大專學生擔任研究助理和教學助理的勞動權規範問題有點複雜,由於牽涉很多師生之間的關係,因此教育部進一步檢視和討論。(資料照,顏麟宇攝)

教育部長吳茂昆昨天在教育部部務會報中提到,大專學生擔任研究助理和教學助理的勞動權規範問題有點複雜,由於牽涉很多師生之間的關係,因此教育部進一步檢視和討論。(資料照,顏麟宇攝)

為解決學生兼任助理爭議,教育部今天表示,規劃未來教學助理不再分流,全部納勞健保,最快今年8月推動,預估1年花2.5億元補助5.3萬名教學助理納勞健保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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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學生在校內擔任兼任助理是否算勞工,過去爭議不斷,教育部曾於民國104年舉行跨部會會議,訂定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將兼任助理分流為學習型和勞僱型,僅勞僱型助理可納勞健保,學生團體多次到教育部前陳情,要求一體適用。

教育部長吳茂昆昨天在教育部部務會報中提到,大專學生擔任研究助理和教學助理的勞動權規範問題有點複雜,由於牽涉很多師生之間的關係,因此教育部進一步檢視和討論。

吳茂昆指出,根據教育部研議,規劃未來教學助理一體化,不再分流,教育部會協助解決勞健保問題,希望讓學生可以安心就學,預計今年8月或明年1月推動。但研究助理部分,如果做的和自己的論文相關,還是屬於學習型,不納勞健保;如果是跟論文無關,就屬於勞僱型,須納勞健保。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長朱俊彰進一步說明,過去兼任助理分流傳出不少爭議,教育部經過研議,規劃未來教學助理不分流,都屬勞僱型,全部納勞健保,預估現在約3.7萬名的學習型教學助理可受惠,而教學助理納勞健保的費用將由教育部補助。

朱俊彰指出,研究助理還是維持學習型和勞僱型,主要考量研究助理的分流條件較明確,只要和學生畢業條件或研究題目相關就是學習型,若無關則是勞僱型,另外如一般工讀生屬於勞僱型,而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屬於學習意涵的活動,因此參與的學生仍屬於學習型。

根據教育部估計,目前學習型教學助理約3.7萬人,勞雇型教學助理約1.6萬人,合計約5.3萬人,未來教學助理全部納勞健保後,預估1年補助納勞健保的經費約需新台幣2.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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