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現代東廠記?三問未來總長邢泰釗

2022-04-10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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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疑點重重(詳「該二則新聞稿」全文內容),筆者就不逐一評論之。此個案是否符合檢方實務常態?更者,第二則新聞稿中還懂得「先稱張靜為黃姓被告之辯護人(非被告),接著談「張姓被告」係執業律師對法定程序素有專業,亦無誤解之可能?最後稱張靜「拒不按時到庭」,因此檢方才15分鐘之火速拘提?請靜心思考,當日17時30許,張靜「當時」人在哪裡,答案是「台東縣警局。」東檢打臉自己打得厲害,筆者看了真的搖頭嘆息。若不信筆者此言,不妨點入檢視二則新聞稿,逐字仔細推敲,再比對台東地院提審等裁定即明(台東地院111年提字第2號刑事裁定;東院111年度聲羈字第24、25號裁定駁回檢方聲請羈押及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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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問:晾擱深夜開庭,檢方變相虐民整人?

東檢草率的拘提程式不合法已被法院狠狠打臉,檢方兀自透過新聞稿辯稱「張靜是被告?」假設檢方學聰明了,當拘票程式合法(這點必無困難),張靜(或其他人民們)可能無法藉《提審制度》由法院當庭釋放,接下來這個第二個問題就異常嚴重了。

【因張靜「拒不按時到庭」遂「核發拘票」飭警執行拘提(火速拘提)。】(假設拘提合法)當張靜(3/21/PM:17:45)被拘提至台東地檢拘留室,請注意張靜被關在「拘留室」長達5小時。直到同日夜間22時50分許開庭(細部時點請依照檢方卷證紀錄為準),然後開庭詢問至(3/22)凌晨2時許。訊問完畢後,東檢向法院聲請羈押及禁見。

由3月21日當天上午張靜事務所遭搜索扣押及至警局製作筆錄,傍晚於警局「被拘提」到案,直到近23時開庭,張靜被關在東檢拘留室這5小時檢方在做什麼?筆者不敢恣意評論檢方疲勞訊問及夜間詢問,先誠心請問:「可能隱含的殘害虐民或整人的真相是什麼?」檢方必然會說一切依法及合法。但如果檢方要宣稱該案一切合法、符合刑訴程序及人權保障,懇求國人們觀察,該案陣仗(警方多人搜索)、張靜是律師(論文門、曾任檢察官、法院庭長)、3月21日檢方「第一次」傳喚張靜開庭、檢方定一個傍晚17時30分的詭異時間、直接逕認「張靜『拒』不按時到庭?飭警執行拘提、拘提「又」是火速、效率奇高無比(15分鐘內),「拘提到案後,卻…晾著放張靜5小時?」

筆者第二問邢檢長:「該案火速拘提張靜後,晾著5小時才開庭是為什麼?」檢察官拘票沒寫被告,還是被法院打臉的「不合法拘提!」拘提後足足5小時才在夜間22時50分許開庭,這是「合法整人、合法虐民吧?」虐的還是懂法的前輩張靜。檢察官可以晚間回家舒服的吃飯休息,那張靜呢?被關在拘留室5小時,請告訴筆者真正原因是什麼,答案是「現代東廠嗎?」誠然,有實務界前輩們會說實務上檢方夜間詢問及辦案如何,懇請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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