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述德遭求刑10年,北檢控李以這3個作法不法圖利遠雄

2017-10-31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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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控訴,李述德違法變更興建營運契約草案原公告之違約金條款,提高請求門檻,並降低計算金額,使北市府日後處理大巨蛋時,無法有效督導、要求遠雄的施工與營運品質。(資料照,林韶安攝)

北檢控訴,李述德違法變更興建營運契約草案原公告之違約金條款,提高請求門檻,並降低計算金額,使北市府日後處理大巨蛋時,無法有效督導、要求遠雄的施工與營運品質。(資料照,林韶安攝)

前財政部長李述德涉大巨蛋弊案,31日遭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起訴,並求刑10年。北檢指出李述德不顧反對,變更草案及原公告內容,致使北市府日後無法有效督導、要求遠雄施工及營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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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述德曾於前總統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擔任財政局長,並於馬英九當選總統後,於2008年至2012年間擔任財政部長,也是馬英九欽點的首任財政部長。

「李述德利用其身份,違法變更興建營運契約草案」

台北地檢署表示,李述德於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任內,受馬英九指派擔任大巨蛋案甄審委員及議約主談人,不過,北檢指控李述德利用其身份,違法變更興建營運契約草案、設定地上權契約草案原公告內容,逕行增訂地上權及營運資產處分之例外條款,以利遠雄巨蛋聯盟遂行其興建地上權住宅銷售謀利之計畫。

北檢調查,李述德在議約會議中,經北市府法規會人員及委任顧問公司人員多次反對,並提醒該約款變更恐違法造成不公平競爭,但李述德仍堅持採用遠雄巨蛋聯盟的主張,使台北市政府對地上權及營運資產的控管機制門戶洞開。

李述德違法變更違約金條款,遠雄因此減免違約金600萬

北檢也指出,李述德違法變更興建營運契約草案原公告之違約金條款,提高請求門檻,並降低計算金額,致遠雄巨蛋聯盟每次違約時,減免支付違約金600萬元的不法利益,使北市府日後處理大巨蛋時,無法有效督導、要求遠雄的施工與營運品質。

「違法變更草案內容,使遠雄無須支持營運權利金」

此外,北檢也指控李述德在明知北市府為了取得大巨蛋案土地而舉債,需支付每年約3.7億元利息,因此必須藉由收取權利金紓解財政負擔的狀況下,違法變更草案內容,使遠雄巨蛋聯盟無須支付營運權利金,估計達30.42億元,致使北市府獨自承擔取得大巨蛋案所需土地的巨額公債及融資利息。

至於大巨蛋弊案是否有其他人涉案,或者有人暗中下指導棋?北檢表示該查的都會查,將會另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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