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證據就硬打,被打到左肋錯位」鹿窟村民遭刑求求償無門 監委盼政院補償

2017-10-20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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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鳳仙對白色恐怖時期的鹿窟事件提出調查報告,並糾正國防部。(資料照,取自文化部)

高鳳仙對白色恐怖時期的鹿窟事件提出調查報告,並糾正國防部。(資料照,取自文化部)

「沒有證據,他們用土法煉鋼,就是硬打」,監察院首度調查鹿窟事件,訪問當事人還原事實。監察委員高鳳仙今天希望行政院研議制定法律補償受害人,做到實質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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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告訴中央通訊社記者,行政院會尊重監察院意見並研議。

經一年半調查,高鳳仙對白色恐怖時期的鹿窟事件提出調查報告,並糾正國防部;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尊重。

高鳳仙、監委楊美鈴和調查官多次親訪新北市石碇區鹿窟村,訪談19名當地村民,當年20歲不到的青少年如今已白髮蒼蒼。

坐在輪椅上的陳皆得說,當時被打到左肋錯位,被關在綠島時還沒感覺,直到後來無法工作,才去看醫生照X光,確診是骨頭錯位,「才發覺是在鹿窟被打的」,但也無法治療了。

82歲的李石城當年被捕時17歲,回憶在光明寺的情景說,定罪需人證、物證,但軍方就用「土法煉鋼」方式硬打,沒證據就硬打。

高鳳仙說,鹿窟村民一開始對監察院這樣的官方機構有疑慮,非常害怕政治,透過慢慢接觸,逐漸卸除心防,甚至願意公開受訪,是很重要的歷史見證。

高鳳仙表示,政府根據「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和「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針對鹿窟事件共賠償新台幣5億多元,106人獲賠。此外,被拘留在光明寺刑求者,因為沒逮捕、釋放等相關紀錄,無法申請補償。

高鳳仙說,在她看來,「這是轉型正義代表性的東西」,補償條例就是轉型正義,監察院希望按轉型正義定義,看看能不能仿照補償條例制定相關法律,讓受害者得到補償,這才是真正實質的轉型正義,用於維護人權,不但有意義,且較沒政治色彩。

有媒體追問是否適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高鳳仙說,不曉得促轉條例草案有沒有思考這部分,如果有條例,受害人就會較願意站出來,很多人不願出面,甚至一輩子不敢講過去的事。

楊美鈴說,轉型正義有很多做法,調查事實、還原真相、賠償、補償、追思紀念等都是,將請行政院研議如何補償在光明寺(菜廟)被刑求的人,補償也是轉型正義很重要措施。

高鳳仙說,這是歷史悲劇,希望國防部未來不能再犯類似錯誤。監委希望監察院的官方調查報告,對國家具正向積極面對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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