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2019年引入電動車配額制!電動車未賣10%以上,車企等著繳罰款

2017-09-2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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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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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以來,中國政府計劃引入電動車配額制的消息引起了許多駐華外國車企的不安。本周,中國工信部作出了小幅讓步:不再是2018年、而是2019年才實行該制度,所有在華車企都必須將其電動車銷售比例提升至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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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周三晚間(9月27日)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官方網站上發布的通告,將在2018年4月1日起施行《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並且從2019年度開始對各汽車製造商設定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2019年度、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分別為10%、12%。2021年度及以後年度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由工信部另行公布。」

根據這一較為複雜的積分制度,越是環保的車型,就能獲得越是多的積分。所有傳統能源汽車產量或者進口量超過3萬輛的車企都必須參加這一積分制度。類似歐洲的碳排放配額交易制度,如果一家車企的積分無法達標,還可以從其他已經達標的車企處購買剩餘積分,否則就要繳付罰款。

此前,中國政府計劃從2018年起實施這一制度,要求所有車企的電動車銷售比例必須達到8%,以後逐年提高。這一計劃遭到了眾多歐美車企的反對,認為操之過急。就在今年5月,德國外長加布里爾在訪華時還試圖游說中方領導略微放寬這一制度;而之前梅克爾與李克強在柏林會晤時,也介入過這一爭執。

目前,中國已經成為德國汽車廠商的最重要市場。不過,大眾(台灣稱福斯)等德國車企暫時還無法達到新能源汽車銷量10%的要求。2016年度,大眾集團在華共銷售了400萬輛汽車。合資公司一汽大眾計劃到2020年,將電動車以及混動車的年銷量提升到40萬輛,並且在2025年前進一步提升到150萬輛。相比之下,中國本土廠商很早就對電動汽車市場開始布局。

一些德國車企還指責稱,中國當局制訂了一份電池供應商列表,要求各車企必須使用這些供應商的產品,才能確保其生產的汽車被認可為新能源車型;而這些供應商幾乎都是中國企業。一名沒有透露姓名的駐華德國車企經理對德新社透露,他近期正在頻繁出差,「我們必須盡快考察各中國電池廠商的產品。」業內分析人士認為,中國當局的這一系列舉措,目的是打壓外國競爭者、保護本國企業。

周四,德國寶馬發表聲明,對中國工信部的這一新規表示歡迎。聲明強調,寶馬公司現在已經在為促進中國電動車的發展作出貢獻,並且將繼續推進公司的電動車戰略。

由於高額的購買補貼,中國現在已經是全球最大的電動車銷售市場。截至2016年底,全國共保有50多萬輛新能源汽車。一些特大城市已經收緊了對燃油汽車的管制。不久前,中國工信部還曾表示,正在考慮效仿部分西方國家,制訂逐步禁止銷售燃油汽車的時間表。

文山 / 文木 (法新社、德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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