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黃煌雄2009年9月提案糾正台北市「大巨蛋案」,歷經5年8個月的調查,今天結案存查。他表示,隨著趙藤雄在其他案件的揭露與發展,先天不良的大巨蛋不免令人憂心。
此案的爭端,始自工程會在2005和2006年間3度撤銷台北市政府所提「異議處理結果」,該「異議處理結果」是指北市府不同意大巨蛋之申請人遠雄集團要求變更協力廠商。2006年5月2日工程會第3度撤銷終究導致實質性改變,遠雄成功變更協力廠商。
黃煌雄指出,當時工程會負責審議的兩名委員不具工程專業背景,不只侵害北市府甄審會專業判斷,影響巨蛋案後續計畫發展,有恣意濫權的嚴重違失。而召開甄審會之前,傳出趙藤雄與甄審委員2度餐敘,更使甄審委員的中立客觀受到質疑。
黃煌雄表示,原本應以「巨蛋為主,商業為輔」的體育園區,最後卻變成以「商業為主,巨蛋為輔」綜合園區,使得巨蛋主體「變形」為一個「橢圓蛋」。
黃煌雄歷經5年8個月的堅持,北市府在4月函復監察院,內容指出變更後的巨蛋綜合園區,總計減少的樓地板面積為77745.09平方公尺,市值依履約顧問中興工程顧問公司估算,粗估大巨蛋減少面積的市值與停車場空間,合計153.4億元。
當年黃煌雄提案糾正,卻遭到趙藤雄在各大平面媒體頭版刊登半版抨擊,對監察院行成一股巨大氛圍與壓力。
黃煌雄(余志偉攝)說,這是監委行使職權有史以來,第一次因為一件糾正案,而被涉及的財團,如此公然的指名批判與質疑,遠雄還以陳情人身份企圖影響調查監委的督促與列管,「在內外交煎的考驗下,我們不畏不懼,堅持到底,不但挺住了,也為監察院守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