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香港藝術品拍賣來台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法提供分離課稅優惠

2020-11-2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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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26日通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草案,針對來台拍賣藝術品,提供分離課稅優惠。示意圖。(資料照,美聯社)

行政院院會26日通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草案,針對來台拍賣藝術品,提供分離課稅優惠。示意圖。(資料照,美聯社)

行政院院會今(26)日通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草案,為了導正過去政府藝文採購標案,例如劇團展演,換算時薪只有68元的離譜行情,條例特別要求政府機構,針對藝文採購訂定「承攬、委任契約指導原則」,明確規範「契約審閱期間、著作權約定、經紀授權、保險及其他文化藝術工作者權利義務事項」。為避免國寶級藝術工作者,晚年發生緊急危難頓失經濟依靠,該條例也要求政府給予緊急必要之協助;另外,為鼓勵香港藝術品拍賣市場來台發展,條例也將提供來台拍賣藝術品,分離課稅之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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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表示,台灣目前藝術品拍賣市場,1年的拍賣金額僅23億元,香港則有411億元,香港藝術品拍賣市場,有6成是台灣人交易,為了吸引國際藝術品拍賣業來台發展,政府希望透過稅制改變,活絡藝術品拍賣人才。

文化部次長彭俊亨表示,為了發展台灣藝術品拍賣市場,文化部透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讓藝術品拍賣交易所得就源扣繳、簡化稅政,來台參展或拍賣之古物、藝術品進口經書面保證,除了免預繳稅款保證金,來台拍賣之所得,可採分離課稅,讓原本在香港的台灣買家,可以因台灣稅制調整回到台灣交易,在改為分離課稅後,文化部雖然無法預測可能增加多少拍賣金額,但藝術品拍賣市場的活絡,可以帶動畫廊、倉儲業者、藝術品包裝,甚至策展公司等產業。

除了藝術品拍賣分離課稅之外,《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針對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給文化藝術事務使用之私立展覽場館,未來將排除《國有財產法》等相關法令之限制,並且可以給予5年的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5年租稅減免屆滿後,得視情況延長1次。

自營藝文工作者不在少數 文化部將助設立職業工會

另外,為了確保藝文工作者,勞動條件能夠獲得基本保障,《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明文要求承辦政府藝文採購之廠商,應為直接發生契約關係而未能投保職災保險之文藝工作者辦理商業保險。

另外,有鑒於部分藝文工作者,是無一定雇主或自營工作者(即SOHO族),文化部也將在全台各地扶植藝文工作者職業工會,並且鼓勵無一定雇主之藝文工作者,透過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彭俊亨表示,文化部未來將與職業工會合作,讓藝文工作者也同時體認到,自己也是勞動付出者,《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也有針對承攬政府藝文標案廠商,應為員工投保勞保職災保險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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