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禁停令oBike遭拖近千輛,業者:擬提訴願,暫不領回

2017-07-10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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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樁共享單車oBike標榜隨租隨停,彌補YouBike不足之處。(呂紹煒攝)

無樁共享單車oBike標榜隨租隨停,彌補YouBike不足之處。(呂紹煒攝)

無樁共享單車oBike遍及全台,雖彌補Youbike不足之處獲好評,卻因其隨地借還的使用特性,引發占用機車格爭議。上週五(7日)新北市政府公告市內11個行政區禁止oBike停放機車格內,截至昨日已拖吊969輛,對此,業者表示將和律師討論擬提訴願,被拖吊自行車暫時不會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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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區車輛使用密度高,停車空間少,oBike進駐後常使用機車停車格狀況,不少機車騎士認為「有限資源再被稀釋」。新北市政府認定oBike付費使用、大量放車都屬商業行為,故上週五公告三重、土城、中和、永和、板橋、新店、新莊、蘆洲、淡水、汐止、林口等11個行政區禁止oBike停放機車格內;各捷運站、火車站等大眾運輸場站周邊自行車停車位也一併禁停。

據《自由時報》報導,oBike台灣總經理王妍婷表示,強調對各地方政府的規定都會積極配合。至於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上週匆匆公告禁停區域,內容是否牴觸自行車屬於慢車可停機車停車格的原則,剝奪自行車的停車權利,將進一步和法務討論,擬提訴願;另也建議主管機關慎重看待自行車停放空間的規劃,一般民眾自用的腳踏車也有面臨無處可放的窘境。

王妍婷強調,oBike是提倡環保的綠色共享運具,過去到各縣市政府溝通時也允諾採點放方式投放,至於被網友拍到一整排投放是承包商一時錯誤,當天已去改正。王妍庭喊冤,一直被嚴厲指責並不公允。

目前各縣市政府並非拒絕oBike進入,王妍婷說,新北市沒有自行車停車格,只能停機車格,投放時新北市也同意,如今卻未告知就率然拖吊,更拒絕溝通,希望能再向新北市溝通,有合理的營運空間。

針對被拖吊的單車如何處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副大隊長許城銘指出,目前先採「移置」措施,也就是拖吊禁停區域卻停放在機車停車格的oBike,廠商若要取回車輛,每輛車需要支付移置費88元和保管費20元,若20天內未取回,接下來公告三個月後仍無人認領,將會拍賣車輛。此外,取締的329輛中有15輛是來自三峽區的取締,儘管三峽區非禁停機車停車格的公告區域,但oBike被停在人行道上,依規還是要拖吊。

對於oBike業者將提訴願,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主任秘書吳國濟回應,提訴願是業者的權利,予以尊重,但仍期待業者在投放車輛前,必須先備妥停車空間,交通局也會在不排擠現有停車空間和紅線管制前提下,規劃增設自行車停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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