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控假自製 華視承認「有瑕疵」但非委製:有投入人力、器材

2020-07-29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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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視29日被控領有文化部9600萬補助,卻在未公開招標況下發給5間公司,是委製卻辯稱是自製協拍,文化部更包庇配合轉彎。圖為立委林奕華。(盧逸峰攝)

華視29日被控領有文化部9600萬補助,卻在未公開招標況下發給5間公司,是委製卻辯稱是自製協拍,文化部更包庇配合轉彎。圖為立委林奕華。(盧逸峰攝)

公廣集團爭議一波接一波。華視29日遭立委指控,領有文化部9600萬補助,卻在未公開招標況下發給5間公司,是委製卻辯稱是自製協拍,文化部更包庇配合轉彎。對此,華視總經理莊豐嘉回應,此案是在《政府採購法》修正藝文採購規定,到施行辦法公布之間簽約,程序上確實有瑕疵,但是因為戲劇有時間壓力,才會先進行作業,後續也給文化部確認合乎規定,並其強調華視確實投入人力、器材製作,絕非委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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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林奕華、李德維29日指出,去年文化部給華視台語頻道節目製作9600萬元,合約寫到華視應依《政府採購法》第4條規定公開招標,華視卻直接給5家公司8700萬,分明是委製卻稱是「自製協拍」,而這些節目在今年3月30日以前完成拍攝,華視在3月26日才向文化部回應內部藝文採購管理準則,5月14日文化部去函建議修正,5月21日華視才頒布上述內規,原本文化部對此事有意見,後來卻配合華視作業流程大轉彎。

莊豐嘉:政府採購法修正後才跟廠商簽約

莊豐嘉表示,華視2018年接到文化部案子後,就有先發想,並有詢問廠商有無興趣,做戲劇都要提前好幾個月,甚至一整年才能完成,因此會先徵詢廠商,而在2019年5月《政府採購法》修正藝文採購規定後,他們才在6、7月真的跟廠商簽約,過程中也有邀請3名外部委員及2名內部委員,針對合作提案召開諮詢會議、請廠商簡報,並剔除不合適廠商,絕無私相授受。

莊豐嘉指出,然而《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的監督管理辦法》是在華視完成上述作業之後才公布,這方面華視確實有程序上瑕疵,因此文化部才會來詢問有無問題,華視讓文化部審核確認合乎規定,也在今年3月修訂內部規定。

莊豐嘉強調,華視也負責從前期劇本發想、選角、提供拍攝器材與人員,也負責後製的調光、剪輯以及宣傳等項目,確實有投入硬體及人力製作,並依節目性質及專業考量尋找協拍團隊,絕非委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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