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停招社發所遭駁擬提訴願 教育部:保障錄取生就學權益

2020-06-1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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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日發函,不同意世新大學社會發展所停招,世新校方考慮再提訴願。(資料照,取自世新大學網站)

教育部近日發函,不同意世新大學社會發展所停招,世新校方考慮再提訴願。(資料照,取自世新大學網站)

教育部近日發函,不同意世新大學社會發展所停招,世新校方考慮再提訴願,甚至訴請國賠。教育部則表示,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和保障已錄取生就學權益,才不同意停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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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新大學在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審查委員會時考量社發所辦學績效不理想,去(2019)年校務會議決議109學年度停止社發所招生,但停招案被教育部駁回,世新大學校方因此提起訴願。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今年4月認定原處分違法,要求教育部在2個月內另為適法的處分。

世新大學今(18)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教育部昨天來函告知,仍不同意社發所碩士班109學年度停招。校方對於教育部無視法律及大學自治深表遺憾,考慮再度提訴願尋求救濟,並不排除訴請國家賠償。

20190321-世新社發所副教授陳政亮21日召開「要求教育部駁回社發所停招案」記者會。(顏麟宇攝)
世新社發所2019年曾召開「要求教育部駁回社發所停招案」記者會。(資料照,顏麟宇攝)

教育部告訴《中央社》記者,不同意世新社發所109學年度停招,是因該所109學年度碩士班招生已完成錄取及新生報到手續,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以及保障已錄取學生的就學權益,才不同意停招,並無違背行政院訴願決定的意旨。

教育部解釋,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是認為現行法規並未明定「學校應於校務會議前之規劃階段即與師生溝通」要件,因此認為教育部不能以此駁回學校停招的申請。

另外,行政院訴願會認為,世新大學內規賦予校方由上而下主動調整系所的權力,教育部應督促完善法規,而不能逕自認定背離一般常理,並作為不同意停招的依據。

教育部強調,因此昨天發函不同意停招的理由,並無違背上訴行政院訴願決定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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