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糾正「菊市府」 9監委提不同意見 綠營要角:別以此為藉口攻擊陳菊

2020-06-16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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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高雄市新聞局長的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指出,監察院已沒有任何總統府前秘書長陳菊市長時期調查中的案子。(資料照,盧逸峰攝)

曾任高雄市新聞局長的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指出,監察院已沒有任何總統府前秘書長陳菊市長時期調查中的案子。(資料照,盧逸峰攝)

監察院今(16)日透過新聞稿表示,高雄市政府處理731石化氣爆災害,不當運用民間捐款購置機關設備,未釐清捐款收據,通過調查報告糾正高雄市府,不過另有9位監委提出不同意見。對此,曾任高雄市新聞局長的民進黨立委賴瑞隆在臉書發文痛批,顯然這又是1次具政治效果的糾正,這樣的糾正動機,難免令人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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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瑞隆質疑,這2年來陳菊市府團隊被攻擊弊案不斷,但查了1年多,不僅查無證據,連監察院也僅提出兩種不同看法的糾正案,根本談不上弊端,這2年攻擊抹黑陳菊的,應該出面公開道歉。

賴瑞隆指出,在這個案子處理之後,監察院已沒有任何陳菊市長時期調查中的案子,所有想要影射攻擊的言論可以休矣,再繼續抹黑只會更引發反效果。

高雄綠營要角質疑,對於此糾正案,就連相關馬系監委也僅提出對勞工局、文化局的兩項缺失表達出違失,而其他多以社會觀感等為理由,也根本無法證明菊市府時期的市府有弊案的情勢,根本就未達到糾正的標準。

該要角痛批,不只是有韓粉提出「報復性罷免」,而相關馬系監委在高雄市前市長韓國瑜罷免案後提出此糾正案,根本也是「報復性糾正」。該要角也強調,在此案結束後,也沒有任何菊市府時期的案子在監察院,已經全數結案,所以相關馬系監委、有心人士也不要再以「有案件」,以此為藉口來阻擋陳菊的任命、對陳菊進行攻擊。

監院報告:菊市府不當運用民間捐款

監委李月德、陳慶財、楊美鈴、江明蒼、江綺雯,調查高雄市政府氣爆捐款是否有用於與原訂支用範圍不合等狀況。審查通過調查報告,認為高雄市不當運用民間捐款,購置機關執行業務所需設備,且迄未釐清收受捐款的相對應收據等疏失,糾正高雄市政府。

監院表示,高雄氣爆善款最終金額高達45億6630萬9017元,依據氣爆捐款管理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氣爆捐款專戶專款專用,運用範圍共計10款,包括應用於生活扶助、醫療救助、子女教育基金、生活重建基金、產業扶持與就業協助、災後社區重建等。

20191001-針對彈劾張天欽案,監察委員楊美鈴(右)召開記者會說明。(盧逸峰攝)
監委李月德、陳慶財、楊美鈴(圖右)、江明蒼、江綺雯,調查高雄市政府氣爆捐款是否有用於與原訂支用範圍不合等狀況。(資料照,盧逸峰攝)

不過,監察院指出,高雄市所提報59個捐款運用計畫,均未確實敘明符合上述何款規定;高市勞工局提報計畫以氣爆捐款購置屬執行勞安及勞動檢查所需的防護、搜查、檢測及聯繫等設備,以及消防局提報計畫以氣爆捐款購置消防衣褲、消防帽等設備,均以氣爆捐款購置平時執行業務所需設備,不符災害防救法規定捐款「應專款專用於提供與災民救助直接有關之事項,不得挪為替代行政事務或業務之費用」。

無法認同!9監委:監察院無主觀逕行認為不當

但是,監委蔡崇義、田秋堇、楊芳婉、高涌誠、趙永清、張武修、王幼玲、林盛豐、林雅鋒等9人,對此糾正案均提出不同意見。

9監委指出,報告結論無視審計機關及衛福部等相關主管機關「未發現欠妥情事」的覆核意見,卻採信陳情人高雄市議員的陳訴;對於報告質疑委任律師酬金以善款支應,個案求償金額每案均價等情事表示遺憾。

20191016-監察院「托幼不當管教頻傳,衛福部與教育部未整合兒保政策等違失,監委王幼玲、田秋堇 及高涌誠提案糾正」記者會,田秋堇發言。(盧逸峰攝)
監委王幼玲(中)、田秋堇(右)、高涌誠(左)等9人,對高雄市府糾正案均提出不同意見。(資料照,盧逸峰攝)

9監委強調,律師費用因人數眾多,乃用統標,事實也證明得標費用比由律師個案訴訟,價錢低廉甚多,律師公會及法務部都表肯定,對於災民集體訴訟當然有利。調查報告以得標費用除以戶數,再指出特殊個案求償費用低於律師費用,而忽略集體訴訟其訴訟標的本即多寡不一的事實。

9監委表示,有關善款基金會以民間代表為主,政府功能在輔佐,台灣及國外災變,民間有多起善款基金之成立,因此民間組織監察院是否適宜介入調查,已有疑義;且高雄氣爆經多年調查,均無不法,甚至肯定,而以客觀而言,基金會有自主使用權,監察院實無主觀逕行認為不當,對此糾正案無法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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